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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易冒 - 卷三

岁君章第二十一夫蕴周天之用，司六气之柄，继寒暑，分春秋，惟太岁主之，有君道焉？（周天，谓黄道传次十二神，继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之数。

六气，阴阳六气。）其权则大而久，静而尊，若以定悔吝吉凶，则有其位而未亲其司也。

（其吉凶之应，生克冲合，皆不及日月，谓其尊而不亲，高而难仰也。）是故与爻神冲，谓岁破而不破，与爻神合，谓岁援而不援，生而不即生，伤而不即伤，空则可空，破则可破。

（太岁与爻神相冲，但名岁破，若克爻神，但名岁克，值鬼但名岁鬼，未即为凶，故太岁在旬空则空之，在月破则破之。）国占而现，喜静旺，忌破绝，无现则专论五爻，岁时降鬼而为海内殃，降福而为天下康。

（太岁现为君象，不现，则但以五爻为朝廷，太岁值鬼，九州灾厄，太岁值福，四海泰康。）身命福持而生平安乐，家宅鬼会而岁月迍邅，仕宦则职崇台阁，词讼则事渎宪司，事干朝廷，喜生合世爻，忌冲克身象。

（凡上疏面圣请封等事，皆喜太岁生合世爻，则上合君心，太岁冲身象，则忧严谴。）月将章第二十二夫天地变化，阴阳消长，往来寒暑，各有其时，谓之曰令，则五行万物，皆从令而生杀，月将得无权乎？（记曰：月建乃万卜之提纲；补遗曰：月将出令于三旬，往来咸服。

盖能令则为权，故令于水则寒，令于火则暑，令于春则生，令于秋则杀。）凡爻神值此，破而不破，伤而不伤，卦中无而若有，爻内绝而不绝，动逢冲而不散，旬逢空而不陷，用神遇此而吉，忌神遇此而凶。

（凡爻神若值月将，纵遇变冲动冲日冲岁冲，皆不为破，或动爻变（爻）日辰克之不为伤；倘卦中飞伏如无用神，而月建值用则有。忌神若动于卦内，则逾月而方毙，元神若动于卦内，则当月而呈祥。）惟日辰能以相胜，后时能以相敌，盖物穷则变，器满则倾之义。

（日月之力相较，若月克日生，吉得十之八，日克月生，吉得十之七，日散月破而不相救也。

夫用占后时，以后来得事之月为凭，如亥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，官临月破，本不为吉，而在次年孟夏方考，反为月建官爻，得上上卷。）其为力也，能裁制旺相发动及变伏互之神，其为权也，岁君亦弗夺之。

日主章第二十三夫周天包四时之成，立二至二分之节，荡磨六气之消长，非独赤道如是焉，盖日行黄道，昼夜之内，亦一周天，日主得无权欤？（赤道即天度也，天无形，以经星为形，阴阳寒暑，虽周天所包，而一昼夜之间，天一周，经星亦一周而缩，日行一周而又缩，日与月会，计二万九千五百三十零五十九秒三微之数，以月犹不及日十三度七之一，所以日主之权，得中道而无所不赖也。）

故日主所临，莫能破之，莫能空之，莫能散之，如金如刚，孰之能伤，用神遇之，谓之尽善，忌动何忧，仇动何虑，惟月将则敌其所司，他时则夺其所持，屈伸之义如此。

（用临日主出现卦中，忌神仇神发动，皆不为害，月将亦不能克，惟日主为元神生用，若月将为忌克用，则夺其权十分之二；若得事他日，即以他日为主，如辰建甲寅日占会得师，午财生寅当得，而在癸亥日摇会，火绝于亥反不得也，此屈伸之义。）

故与日月配爻象，月将则先从五法而后从十二法，日主则专务长生沐浴之法，是以日惟散，月惟破，日重绝，月重克，日有随墓，月无助伤，占者宁不以日主为先也？

（若以日月配爻象，用神投月将，则先论旺相休囚死，后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法，如土爻用神，遇于巳月应相，其绝则轻，虽不可谓无绝，相与绝较，得相犹十之七，如遇申月其土则休，以生较休，得生犹十之七也。若日辰之生绝则独重，金遇巳而生者十之九，土遇巳而绝者十之九，唯以长生十二法而定衰旺。）

时辰章第二十四时，由四时之相推而成年也，辰，犹五星之次编周天也，以昼夜效寒暑，以朝暮譬春秋，按六气成八刻，而呼吸之内，皆时辰所司也。

（十二时为一日，三十日为一月，十二月为一年，三十年为一世，十二世为一运，三十运为一会，十二会为一元，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。但时刻改于须臾，迁于呼吸，其权司只在一日之内尔。）

其要唯推长生十二法以应用神，然爻神与时冲合，则但有冲合之名，而无深中，能应日内之吉凶，弗应日外之休咎也。

（如午建己巳日占临产，得姤之鼎，胎空身动，理应当日申时可育，谁知亥子绝于巳日，且实其空，至次日申时方产，可见先求日而后求时也。）是故其为力曰近、曰轻、曰小、曰速，其为象曰卑幼，故传曰：时辰司顷刻之权也。

月破章第二十五物以时而消息，则五行之衰旺亦然。

夫建为六气之正，破为六气之反，以用处正，名为月建，犹乘时而驾也；以用处反，名为月破，犹违时而戾也。

（阳正阴反，阴正阳反，如巳月巳为六阳之正，则亥为六阴之反，于巳则得时，于亥则失时也。

夫人生五行之中，不可违时，违时则困，是故君子审进退盈虚之理，兆如悔吝，宁守其困，卜如否臧，宁守其常，求如少遂，莫若待时，所谓居易以俟命也。

若背而驰焉，躁而求焉，宁有幸乎？君子审于建破吉凶之象，而困亨之道得矣。）是以生之不长，扶之不起，实如虚，有如无，为我援而无赖，为我忌而弗伤，在伏则不露，在变则不权，名之曰破，而无所施用也。

（爻神若逢月破，纵日辰动象变爻生之，亦不能昌，纵在变爻，不能生克动爻，主在伏象，不能现为卦象，乃失时无为之物也。）唯值日则能实其破，后时则能补其过，若与鬼动，吉而不吉，凶而愈凶，以白虎杀神加临尔。

（大白虎为凶神，合官鬼动者，妄为肆暴，岂非殃乎？值日，如五月子日则谓实其破而不破，后来日辰遇子，亦谓实其破而不破，后来月建遇子，亦谓补其失而不破也。）旬空章第二十六空亡之法，轻重有别，或年空，或月空，或日空，或时空，未可概用，惟旬中空为重焉。

（年月时空存其名，独日辰旬空为真。

年旬空偶一考之，如己亥生人，自筮寿命，于己未年寅建癸亥日得大畜，当推其七十戊申，乃甲辰旬空寅卯之类是也。）旬空之法，当审建空、动空、填空、旺空、相空之义，半空、援空、安空之法。

（月建值空，谓建空，犹不空，反有用也；动爻值空，谓动空，不惟不空，反为动也，若日辰来冲，又不为散，反为全动，以其空逢冲实而复动焉；空爻遇冲为填空，若有旺相生扶，乃为填实，若遇休囚伤克，乃谓不全填实也；旺相之爻值空，为旺相空，必以日辰参之，若日辰亦生扶，乃谓真旺相空，若日辰克之，即为克空，若日辰泄其气，即为半空，此皆空而有用也。

半空即上文所言；动爻日辰来生空爻，乃谓援空；日月动爻皆不来克空爻，乃谓安空，此皆空而不死也）破空、绝空、真空、克空、伤空之戒，凡十有三法，此旬空之秘也，然后分好恶轻重而考其吉凶焉。

（月破值空，谓破空；绝于月为绝空；春土夏金秋是木，三冬知火是真空，若辰戌丑未月，又以水为真空，盖月建来克，便为真空。

所以破绝真空，皆系于月建之上，得一日辰或动爻来生，即成克空，轻于此也；如日辰动爻或一来克，即谓伤空，重于此也，是皆所戒之空尔。

大抵旬空秘要，在日月动三象考求，日月为最，动爻次之，克倍生扶则重，生扶倍克则轻也。）是以空于忌则吉，空于用则凶，故求事之成，财之得者，不可遇之；欲其来，求其有者，不可遇之；占久不可空，占在不可亡，此六者乃空于用也。

（如谋望，世空，我求不遂，应空，彼意不偕之类。）凡事之将避焉，将弃焉，将脱焉，将绝焉，将欲其不在焉，此六者乃空于忌也。

（如占避祸，鬼空则可避；如占脱役，鬼空则可脱之类。）盖空居变爻则无司，空在伏爻则不现。

（变爻若空，不能生克动爻，故曰无司；伏神若空，不能透露卦象，故曰不现。）空居六亲称其用，空临六神较其事。

（六亲谓财官父兄子，补遗曰：财空富而厚，官空贵而不荣，子空儿女必伶仃，父空屋室还衰败，兄空则弟兄少力。

法曰：青龙空亡怀虚喜，朱雀空亡讼自已，勾陈空亡田甚芜，腾蛇空亡妖不起，白虎空亡丧服橐，元武空亡盗贼弭。）世应空而分彼我之求，内外空而分新旧之基，间身空而分人己，阴阳空而分男女，出现伏藏空而分远近，五行旬空之则，是学易之模范也。

（中人强弱忌间空，祸己有无喜身空，男人阳空则弗出，女人阴空则防疾，非谓男女空而弗分阴阳也。

近事忌出现空，远事忌伏藏空，非谓出现空而伏藏不空也。）日冲章第二十七日冲安旺之爻为暗动，日冲静衰之爻谓暗破，空爻遇冲谓之实，动爻遇冲谓之散，凡有四法，此日冲之要理也。

（如辰建卯日，坤酉子孙，谓之暗动，即半动矣；如午建酉日，离卯父爻，谓之暗破，即半碎矣；如午建戊辰日，乾戌世空，谓之全实；亥建戊子日，艮午父空，谓之半实也。

如动爻遇日辰相冲，苟非月建，则谓之散，及动化冲亦散，或他爻发动来冲，若彼强我弱皆散。

夫散，犹空也，则全无矣，纵有生扶，不可救药。）其为墓冲、胎冲、克冲、绝冲，亦有四法，此日冲之分称也。

（辰戌丑未为墓冲，不论旺相休囚，静遇为暗动，空遇为填实。

子午卯酉为胎冲，旺相则静为暗动，休囚则静为半散，空为半实也。

如子酉之日，来冲午卯，虽旺相亦为克冲，其吉但得十之七矣。

寅申巳亥为绝冲，纵旺相，静不能为暗动，空不能为全实，盖绝冲与克冲同也。

克冲有三，子酉之日为克冲少轻；申亥之日克冲，绝而又克，故重也；寅巳之日绝冲，又重于胎克冲尔）其暗动，或临于元神，或临于忌神，或临于用神，各随其处而用之，若仇忌两发，而元神值暗动，犹得绵续生生也。

然为吉凶之力则半，迟速之报则缓，灾祥之应则暗，如萌如窟，若启若击，用而喜之，忌而恶之，其机如此。

（暗动之力，不及动爻之力。）岁时之冲则不然，盖年用远而不言冲，时用近而不言破，是以日月之冲，非远近之比尔。

遇时章第二十八吾闻用神得令则吉，失令则凶，理之常也，然有当时后时之用，岂可执一而论哉。

（得令失令，言其常也，事在后期，则勿执时令。）故占于此月之得，此日之得，则用神当时为吉；若彼月之得，彼日之得，则用神当于彼时之令吉焉。

盖夏月出而冬月入，水用为嘉，亥日问而巳日求，火用为善。

（补遗曰：冬藏夏货，宜巳午之财爻；秋放春收，喜卯寅之妻位。

如寅建辛亥日占丁巳摇会，得节之中孚，巳财绝于亥日，兄动夺之，理不应得，然丁巳财当以丁巳日求之，而甲寅旬子兄值空，是日果应得会，可见遇时为卜筮之要。）夫用神得于此时之令，则失于彼时之司，得于彼时之司，则失于此时之令，吉凶相胜，可不深辩乎？若随常之问，恒远之求，即当以占时用神得令失令而定灾祥，以其无时之可据也。

独发章第二十九吉凶之应，鬼神之情，必兆以动而告我也，是以卜筮之道，求用象为枢机，而察动爻为情状。

惟一爻动而五爻之不动者，五爻动而一爻之不动者，事应之来，不验于用神，而验于卦象也。

是以一爻独发，其占九六，一爻独静，其占七八，则由志动而鬼神知，鬼神知而吉凶生，吉凶之生由于动，所以重于动而轻于用也。

（大吉大凶，虽不系于独发独静之爻，然鬼神之情，常显机于此。）夫占事之法，不可舍用神而求动爻，间有事验于动爻者，如占行人得甲子爻动而甲子日至，占病人得丙子爻发而丙子日亡，避火，遇甲午官兴而是日遭回禄，求名，遇丙戌父动而是岁反登科。

（酉建甲子日卜子归期，得夬之大过，月建子孙，是月应至，卯冲酉子，宜在丁卯日到，而当日甲子即归。

午建己巳日卜妻病，得大畜之小畜，月破妻爻化绝，应在当日即亡，后待丙子日而死。

未建戊午日占家宅，得乾之小畜，本应火灾，庚午壬午不应，至甲午日而回禄，以夏至后先壬而后甲也明。

壬午年巳建甲戌日占功名得剥之晋，常法以子午卯酉乡举，后因鼎革，改丙戌而发乡科。

以上皆验于独发，故虽不离用爻，而亦不执用爻也。）如求财遇否之临而占八，乙卯日而得财。

访友遇遁之节而占七，壬申日而会友。

尚有己巳之静而应于他卯日者，亦或验之也。

静而独发，以值以合，动而独静，以值以冲，然必杂取用神忌神而当其爻象者则信无失矣。

独动独静之法，则犹古昔之占验云。

（如寅建己亥日占求财，得否之临，卯财长生，兄破不克妻爻，主应有财，不得于癸卯而得于乙卯者，日值干支财也；未建丙午日占访友，得遁之节，应爻在壬申，是以壬申日遇；巳建乙丑日占子归，得睽之咸，而应丁卯日至。

盖一爻之静，不惟验于相值，亦验相冲；一爻之动，不惟应于相值，尤应相合，决日之秘，仍看用爻。）或曰，独发独静，止为吉凶告兆也。

如求财遇财旺而有财，求官遇官旺而有官，行人遇用神生克而定其迟速，病人遇用神衰旺而决其死生，然后以独发独静之爻定其时，则每有验，此为论之中也。

（独发独静可以定时日、察事应，若遂以定吉凶，则须审用爻，不可执也。）两现章第三十夫用神之两现，将何主焉？必以其有伤无伤而定取舍也，舍其有伤，取其无伤，则可得一其主也。

法所谓用得其用则吉，不得其用则凶，是故舍其无用而取其有用也，若两求之，则吉凶不定矣。

（伤谓旬空月破冲散克伤之类。）然一动一静之用，犹有别焉，舍静取动，以动为事之兆也。

不能得用神于飞爻，而求用神于伏象者，舍飞从伏，必以日月动爻之扶挈用之。

（飞用被伤，当索伏用，日月动与配，相生而从，相克而舍。）后时生旺死绝，亦以不伤之神为论，是故未丑为用，而丑空未实，而败于丑月者，谓未实而丑破之也。

（后来日期，取配无伤用神，不可并索，如亥建戊午日占脱货，得大过，遇子月价贵，遇丑月价贱，是论丑破未，而不论建丑也）夫鬼神之于蓍不妄动、不徒现，必有所告也，是以卜男婚而两官者，竞相求也，卜女婚而两财者，交相与也；词讼两官，则非一狱之事，失脱两鬼，则是三同之偷；仕路两官而再加署敕，考场两父而复试文章。

官主也，父头也，营谋重之而系两头两主；妻财也，子福也，身命逢之而多福多财；忧害二鬼而戒内外之惊，理财二妻而得往来之息；子孙两现而占嗣者，膝下有真假之嗣，弟兄两现而占交者，座前有名实之友。

（卦中用爻两现，推之人事，必有其象，用则喜而忌宜称也。）卜居官遇乃二氏之同居，营葬鬼遇乃二亡之合葬也；所以戒文书者，父重而有交章之论也，忧官鬼者，鬼重而有连绵之祸也，恶兄弟者，兄重而有繁兴之费也；鬼伏鬼为新旧之病，官化官为起倒之词。

（两现之象，最不易明，故详列于此，因事求之。）盖两现于飞伏者，则取较之，两现于变互者，则勿取较也。

其升观二分之卦，八纯二土之象，皆有成格，故无烦别论，亦以两现之法为用云尔。

（二分八纯，卦有一定，及得于变互者，皆不同两现之论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