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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易冒 - 卷一

甲子章第一

天干有十，地支有十二。

（干犹本也，象天生物，故曰天干；支犹枝也，象地成物，故曰地支。

干有十：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；支有十二：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。）

用甲乘子，取乙驾丑，干支终始而循环，天地之数六十而尽矣。

（甲子之法，以天干顺布于地支之上，始自甲子至癸酉，干终而始甲戌，支终而始丙子，若枝本之不离，并尽于癸亥，计有六十也。）

天分五运，地分六气，以造化万物于其中，乃作甲子以记岁时，使日月四时之有经也。

（五运谓东南西北中，十干动运乎上；六气，谓十二支六阴六阳之气，司寒暑春秋升消长之权，静成乎下，而吉凶祸福，由是以兆。）

自汉武从寅，则无复四同之甲子，迨娄景补韵，则始传分象之五行。

（周正建子，则以甲子年起甲子月，甲子日起甲子时；夏正建寅，汉武帝述之，退三位而取丙寅，所以无复有四甲子也。

古纳音但有甲子乙丑属金，丙寅丁卯属火之法，及娄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，始有海中金炉中火之说。）

纳音之法，以干支之数，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，去其本数复考其零，以五行相生而纳诸属也。

（纳音所属之法，大衍之数五十，其用四十有九，考其干支所属之数几何，于四十九数内，去其干支本数，而所零者以五除之，其余复以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，数至四十有九，得水则纳音是木，得土则纳音是金也。

法曰，六旬甲子妙尤元，七七中除地与天，五减零求生数立，纳音得此几人传。

夫干支之数，谓甲己子午九、乙庚丑未八、丙辛寅申七、丁壬卯酉六、戊癸辰戌五、巳亥四为则，此干支定数也，以万物辟子而合申，故甲己子午，自子至申得九，乙庚丑未，自丑至申得八，如甲乃九数，子亦九数，乙乃八数，丑亦八数，计三十有国，于四十九内除之，其余十五，复减其十，所零五数，五为土，土生金是也，余仿此。）

复引申其用，浑甲同此而作，三式由此而成。

（浑甲，以六十甲子纳八卦之下也，三式，谓太乙统宗，天之数也，奇门遁甲，地之数也，大六壬神，人之数也。）

干乃天，虚而无形，故不专祸福，支乃地，实而有象，则有旺衰生死进退消长破冲刑害，以曲成万物之能。

（天无形，故干神之用，专于五化，谓甲己化土，乙庚化金之类；地有象，则成能万物，吉凶以昭，故支神之用，有当生者旺，所生者相，四生四死，进神退神，升降消长，三刑六害之类。）

是以位之四方，纳之八卦，立星煞之神，生生不已，新新不停，咸备五行之用，通书所谓三大三小，谚语所谓无水无金、上古天皇地皇人皇，皆资是始，万化之用，岂能外此哉。

（以干支列于四方，谓壬子癸、丑艮寅、甲卯乙、辰巽巳、丙午丁、未坤申、庚酉辛、戌乾亥是也；以干支纳于八卦之下，义见后篇。

立吉星凶煞之神，吉凶咸备。

他如通书所谓六甲下纳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，谚语谓甲子甲午旬中全无水，甲申甲寅旬中不见金之说，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，地王君起甲申，人王君起甲寅，莫不造端于此，故曰甲子不立，则五行不神，五行不神，则吉凶不著矣，是以著易，必首明甲子。）

成爻章第二

以钱代蓍，但求奇偶。

（上古以蓍揲而成爻，后因揲蓍之烦，故以钱代蓍，不必分二挂一，揲四归奇，但求奇偶，所谓舍四营而减为一掷者也。）

奇者阳也，像天之覆，偶者阴也，像地之载，观覆载而奇偶得矣。

（钱分奇偶，以形测之，钱覆者如天之覆悬于上，故属阳而为奇，钱仰者如地之仰载于下，故属阴而为偶。）

得 ╡ 奇则曰单，谓之少阳，得－偶则曰拆，谓之少阴，三覆曰重，谓之老阳，三仰曰交，谓之老阴，重乃三奇，交乃三偶，阴阳老少既成，而八卦由此生也。

（奇圆图三，偶方图四，三用其全，四用其半，故得一奇二偶是七，而为少阳，得一偶二奇是八，而为少阴，三覆是三奇而为九，乃老阳也，三仰是三偶而为六，乃老阴也，九名重，六名交，七为单，八为拆。）

法云：向上言眉，向下言背，亦谓如乾坤之形耳。

（法曰：两背由来拆，双眉本是单，浑眉交定位，总背是重看，谓乾形覆背在上，坤形仰眉在上是也。

近俗有以笤辩阴阳者则异是，以竹中剖，其心向上为阳，向下为阴，钱以体成，其形覆为阳，仰为阴，各有取义也。）

成卦章第三

既成三象，始有二老。

（一画而分阴阳，二画而分太少，三画而备三才，三才备而二老交，二老交而六子立矣。）

纯阳曰乾，纯阴曰坤，刚柔交而得一阳曰震，乾坤荡而得一阴曰巽，再磨而成坎，复媾而为离，三索奇偶而生艮兑，六子备而八卦立矣。

（八卦从二老而生六子，三单纯阳为乾父，三拆纯阴为坤母，二老始交，阴获阳为震，阳得阴为巽，再索之坤中爻获阳为坎，乾中爻得阴为离，三索之坤上爻获阴为艮，乾上爻得阴为兑，于是乾兑离震之顺，巽坎艮坤之逆，首尾交接而成圆圈，先天八卦备矣。）

因而重之，坤始震而至纯乾，左旋之三十二象也，乾配巽而至纯坤，右转之三十二象也，是故圣人以象义而名卦，以变次而成章焉。

（八卦之上，重加八卦，以坤获一阳之初，而坤加于震，从此始左逆行，以坤艮坎巽震离兑乾配于震上，次而离，次而兑，次而乾，此左旋三十二卦也；以乾得一阴之初，而乾加于巽，从此始右顺行，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配于巽上，次而坎，次而艮，次而坤，此右转三十二卦也。

易卦次由十六变而成，谓乾一变姤，二变遁，三变否，四变观，五变剥，上爻天也，故不变，而复下变四爻为晋，易章成有七焉，三变旅，游入离宫，故圣人以火地晋为游魂，二变鼎，一变大有，不序他卦，还入本宫，易章始成八卦，故圣人以大有为归魂也。

盖凡九变，万物归还，理数以极，自然之象，复二变为离，三变噬嗑，四变颐，五变益，复四变无妄，三变同人，二变仍乾，乃十六变也。

后天八宫易章之成如此，此卦变非动爻变也。）

夫大衍之数，成一为奇，成二为偶，周奇而后周偶，四营为一，三抋为爻，老少乃得，然则经文卦序，不由象而由义也。

（此言爻与卦殊也，如大衍之数，单奇双偶，先有奇而后有偶，四营为一变，一变为一抋，三抋为一爻，始见老少皆从奇偶而成，若经之名卦序卦，皆以义起也。）

若一生二，二生四，四生八，八生十六，十六生易，此易之穷于象也。

（象与义虽异而不相离，故一画阴阳为二仪，则生二画之四象，二画老少为四象，则生三画之八卦，八卦再重而十六，十六四重而成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易，则易之道，从象而终也。）

一与九，二与八，三与七，四与六，五与十，此图之终于数也。

（此言单拆交重之数，尽于河图中也。）

盖以数以象以义而成易，则数象义相乘，而吉凶出矣。

（此言象不离数，义不离象，以成卦断吉凶也。）

纳甲章第四

乾坤为天地，生万物于中，由是三才备而六子立，故十干之所纳，乾阳也，纳阳干之首尾，下甲而上壬，坤阴也，纳阴干之首尾，内乙而外癸。

（盖万物六子，皆从天地而有，故阳干纳阳卦，阴干纳阴卦，乾坤纳天干首尾，而中包六子也。

夫甲阳乙阴，天干之首，壬阳癸阴，天干之尾，庚辛戊己丙丁，所谓中包而六子纳之也。）

震巽以长而纳位乎上，坎离以次而纳位乎中，艮兑以少而纳位乎下，位与爻异，盖爻以数成，而位以序别也。

（丙丁纳庚辛，上位也；坎离纳戊己，中位也；艮兑纳丙丁，下位也。

夫天干纳位，地支纳爻，不相同者，以爻从六七八九之数而成，而位以长幼为序也。）

二老时迁，三少不变，则干支六十，可得而具焉。

（夫一卦纳六爻，则干支止于四十有八，六十甲子，何能备纳，故二老所纳随时迁移，冬至后下纳甲乙，上纳壬癸，夏至后下纳壬癸，上纳甲乙，而后交互变化，甲子咸备。）

十二支所纳，阳顺阴逆，故乾起子而及戌，长子袭之，中男袭其中爻，三男袭其上爻也，阴则不然。

盖子以从父，妻以从夫，人伦之常也。

（盖地支以阳顺阴逆而纳，如乾纳子寅辰午申戌，而长子袭之，中男袭中爻，则纳寅辰午申戌子，三男袭三爻，则纳辰午申戌子寅也，阴卦异是。）

夫天地氤氲，上下交媾，阴阳磨荡，故坤建未而尽酉，以互合于乾，此二老之所以能变化也，少则不然。

盖老变少不变，天道之常也。

（氤氲交媾磨荡，皆指顺逆变化好合而言，故坤纳未巳卯丑亥酉者，以其下坤合配上乾，上坤合配下乾，所谓相互而合，相交而好，相磨荡而成变化也。

故曰两仪不磨，则万物不成，二老不荡，则六子不立矣，三少阴异是。）

夫巽以丑从子，离以卯从寅，兑以巳从辰，女随男，阴从阳，交错逆行，周旋无间，故曰浑天甲子，观其阴阳进退变化反复，而知几其神乎。

（巽纳丑亥酉未巳卯，以其内巽阴丑，随震阳子，外巽阴未，随震阳午；离纳卯丑亥酉未巳，以其内离阴卯，随坎阳寅，外离阴酉，从坎阳申；兑纳巳卯丑亥酉未，内兑阴巳，随艮阳辰，外兑阴亥，从艮阳戌。

此所谓夫妇随从，周旋无间，而交错逆行也。）

五行章第五

五行者，五类也；五类者，象而类之也；夫象有五，曰令、曰位、曰色、曰形、曰性。

（五类，金木水火土也；令，时也；位，方也；色，气也；形，状也；性，属也；因是而象，则知其类。

一阳之生，令司冬至，子之半也；位列北方，坎之体也；色黑，形湿，其性乃寒，水之象也。

阴阳相半，令司春分，卯之正也；位居东方，震之用也；色苍形润，其性乃温，木属故也。

（此言象而类之，则知坎子北方应属水，震卯东方应属木也。）

一阴之生，令司夏至，午之半也；位列南方，离之体也；色赤，形燥，其性乃热，火之属也。

天地相收，令司秋分，酉之中也；位居西方，兑之用也；色白，形稿，其性乃凉，金属故也。

（此言离午南方，应属火也，兑酉西方，应属金也。）

四方四时，则类其所亲，五行五旺，则分其所居。

（春木夏火秋金冬水，相亲而类之，然必以子午卯酉为君宰，以五行旺于是尔。）

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，类从其属；辰戌丑未，则出类分属，是以令季，色黄，形安，性平，位中央而寄四维，土为万物之本也。

（亥近子，故属水，寅近卯，故属木，巳近午，故属火，申近酉，故属金，然辰戌丑未属土者，不亲其类，反分四季，盖万物之根，不可一无土也。）

干神应支，从类而化，犹地生物而天应之。

（地支所属，天干应之，如寅司木，寅中有甲，而甲亦木矣；如卯属木，卯中有乙，而乙亦木矣；如辰属土，辰中有戊亦土矣之类。

盖剑气烛天，芝光照地，理也。）

其八卦之属，位之象之，推而五兆七耀之分，亦近取诸身，远取诸物之所自起也。

（乾兑位西属金，震巽位东属木，此以位言之；坎水离火艮山坤地，此以象言之；五兆，谓雨霁蒙髍克，即水火木金土；七耀，谓喜善威文弱燥怒，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。）

六亲章第六

吾闻立人之道，必先五伦，此六亲所自始也。

（六亲之法，义仿五伦。）

卦成则以我为本，有我，则生我者为父母，曰慈，曰天，曰地，曰城池，曰文章、器皿、衣冠，凡以庇其身也。

克我者为官鬼，曰刑，曰雷电，曰品级，曰乱臣贼子，曰疾病、制爻，凡以束其体也。

（凡卦成六爻内飞伏互变之中，年月日时之上，凡生我者谓之父母，主庇益，克我者，谓之官鬼，主制缚。）

比和者为兄弟，而于贵则相凌，利则相攘，政则相干，得则相取。

（兄弟本为比和，但吾之所好，彼亦好之，故嫌攘夺，又为阻滞。）

我生者为子，则能制我之仇讐；我克者为财，则能给我之驱使。

子孙为福德，而忠良、医药、高尚、逍遥之象见焉；妻财为仆妾，而货贝、仓库、饮食、淫乐、荒殆之象见焉。

（子为福神，兼能克鬼；财为仆妾，兼主货财，溺则淫乐荒殆也。）

推之人事，宠禄盈而兆乱，财动生鬼也；慈惠著而众归，父动生兄也；困而后荣，生而后富，官动生父，子动生财也；比肩协力，而国士以至，兄动生子也。

此六亲之生象也。

（此言用神不动，而元神动者，亦为吉占。

相生之理，推之人事而无不合也。）

长能率幼，父动克子也；邪不胜正，子动克官也；多财损文章之誉，威刑弭狙诈之心，财动克父，官动克兄也；利则起争，争则损利，兄动克财也。

此六亲之克象也。

（此言忌神被克而吉，用神被克而凶。

相克之理，推之人事而合也。）

以五行之象而分六亲，以生克之理而筹庶务，事无遁情矣。

（六亲推自五行，万事推之六亲，各有所用也。）

六神章第七

兽乃将之名，神乃帝之佐也。

（古以鸟兽名官，不言将而言神，以其妙用无穷也。）

盖有司月司日之将，亦有司时司贵之神，权有重轻，而司日月者为要。

司日，即甲乙起青龙，丙丁起朱雀，戊日起勾陈，己日起腾蛇，庚辛起白虎，壬癸起元武；

司月，即龙在寅方虎在申，正从丑上起勾陈，朱雀巳宫元武亥，惟有腾蛇辰逆行；

司时，即时建六神，以五子遁法，时遇甲乙即起青龙，时遇庚辛即起白虎，设如甲子日寅时占，而五子遁法，时当丙寅，即初爻起朱雀是也；

司贵，即随贵人之六神，其法起贵人、腾蛇、朱雀、六合，勾陈、青龙、空亡、白虎、太常、元武、太阴、天后，盖阳贵顺行，阴贵逆行也，设如辛未日辰时占，则寅上起贵人，未乃青龙，酉乃白虎。

此四者名同而用异，卜筮必以日月六神为重。）

勾陈之象，实名麒麟，位居中央，权司戊日，盖仁兽而以土德为治也。

（勾陈实乃吉神，麟趾不践生草，不履生虫，其行多迟，配土德，敦信而为用也。）

腾蛇之将，职附勾陈，游巡于前，权司己日，盖火神而配土德以行也。

（腾蛇之官，游巡帝前，属火而性多不测，情尚虚浮，位在戊下司己，故复属土，使臣也。）

青龙之神，左居东方，权司甲乙，而主文事，以木德为化；白虎之煞，右居西文，权司庚辛，而制武备，以金德为刑。

（青龙位帝之左，文臣也；白虎位帝之右，武臣也。）

朱雀舞端门，南方司丙丁，而主封章弹谏文学，以火为德；元武从帝座，北方司壬癸，而主计谋筹画机巧，以水为德。

（朱雀位帝之前，谏臣也；元武位帝之后，谋臣也，盖子为帝座，午为端门。）

六神之设，各有攸司，吉凶善恶，以有而迁。

（言所司各吉凶，凡雀司言，武司计，龙司生，虎司杀，勾司实，蛇司虚。）

夫万物之情，与类相亲，亲其所同恤也，非其类则不亲，不亲其所相恶也。

以仁为体，不处残刃之乡，故龙避金爻也；以杀为威，当亲礼让之地，虎伏火爻也；明智则胜人之争，水以制雀也；笃信则化物之狡，土以制武也。

（青龙为仁，金克木则吉而不吉，白虎为杀，火克金则凶而不凶，元武为水智，能胜朱雀之争，勾陈为土信，能制元武之狡，此复以物情推之而合也。）

故六神吉者，喜生、喜助、喜动、喜持世，六神凶者，宜制、宜化、宜散、宜逢空，复加于六亲好恶而悔吝自昭。

（以六神参于六亲，则吉凶悔吝，昭然不爽。）

其大六神将，以周正为法，而先天分位之龙起子，虎起午，朱雀以卯，出自离门，元武以酉，出自坎座，勾陈督文事而顺游，腾蛇由武备而分狩。

（大六神法，因周正建子，以先天位分之，故青龙从先天坤位，则自子上顺行，白虎从先天乾位，则自午上顺行，朱雀从先天离位，则自卯上顺行，玄武从先天坎位，则自酉上顺行，勾陈黄帝之命，六神之宰，从亥顺行，督从青龙而巡，腾蛇为游神，自白虎午上相分逆行以狩四方也。）

司日之将，法天五运，司月之神，行地六气。

（日建六神，皆起天干，月建六神，皆起地支。）

犹有司时六神，其则如日，司贵六神，其则如星，凡星宿之光，不及于日月，时辰之力，不敌于春秋，故曰日月六神为要也。

（时神亦起天干，贵人亦从贵人星而起。

星宿之光不大，时辰之权不永，安能如日月六神乎？）

世应章第八

刚柔磨而卦立，上下荡而易成，易章成而世应出矣。

（易章谓乾为天，至雷泽归妹之章。）

盖世应出于三才始备之际，非易成而后有也，然成易而有名焉。

（世应事物之主宰，三画始备三才，以四象生成八卦之时，则第三画即三才始备之爻，因名之应；复以八生十六成八纯之际，则第三画乃纯之第六画，亦三才始备之爻，因名之世，然世六而应三者，以三成才而六成体也。

以体言象，以世言法，故从世爻上下循环，则世应出于成卦之时，非有于易章之后也。）

故八纯六世，八生十六之因也；三应，四生八之由也。

重之为六，故世居六；不重则三，故应居三，世犹身，应犹物也。

（六者体象既成，专言之而为身，三者卦爻未备，概言之而为物也。）

顺而行之，推而广之，以易章而次北之，循环已终，逆顺反止。

（自乾六世，姤一世，遁二世，否三世，观四世，剥五世，乃谓顺行推广，次第循环，至五而终；终而始，顺而逆，故晋四世，大有三世，乃复还三才始备之爻，所以世应从此而止。）

至归魂而变化之道复，及游魂而上下之理迁，皆非人力所能为也。

（自八纯六世三应，及归魂三世六应，变化之道，于此以极，顺逆之理，于此以终；自五世剥至四世晋，逆而不顺，下而不上，恒常之理，于此以迁，皆有自然之道，故占者遇游魂主变，遇归魂主复也。）

五星降位，乾六世而起镇星，土，万物之母也；一世继于太白，二世继于太阴，太阴继岁星，岁星继荧惑，荧惑复继镇，而生生相续以循震坎艮坤巽离兑归妹，而岁星终焉。

（乾卦壬戌持世，坤卦癸酉持世，皆纳干支之法，然五星二十八宿之持世，卜筮未考。

汉京房以土镇星降次于纯乾六爻，土乃万物之母，因以土星为始；土生金，则姤卦辛丑，降次太白；金生水，则遁卦丙午，降次太阴；水生木，则否卦乙卯，降次岁星；木生火，则观之辛未，降次荧惑；火生土，则剥之丙子，复降次镇星；土生金，则晋己酉，复降次太白；金生水，则大有甲辰，复降次太阴；水生木，则震之庚戌，降次岁星，生生不息。

震宫生坎宫，坎宫生艮宫，艮宫生坤宫，坤宫生巽宫，巽宫生离宫，离宫生兑宫，及归妹丁丑而岁星终焉。）

盖不言水而言太阴者，太阴，水之精也；不言太阳，而言荧惑者，太阳，则日辰之权也，京子之传，岂有谬乎？然五星灾祥之现，现于特变者也。

（日为君主，故不同列，而以荧惑代之，其吉凶之应，必以独发，然后配事为验。）

镇星主安，则司城郭屋室土地泰康之事，而不可以越为；太白主兵，则司于戈矛威武刑杀绝灭忧丧之事，而不可以居，且其色光芒，其性锋利。

（土星特现，凡事皆吉，但只宜守信，不可妄为；金星特现，主兵丧，若值白虎官鬼有凶，临青龙子孙无咎。）

荧惑火星，伏 不测，亦司文章之事，而他遇者凶，若见太阳，其光熄矣；太阴主慈慧，配圣母之德，惟司赦宥之事，若临咸池，其德败矣；岁星则主万物，遇吉则吉，遇凶则凶。

（火星唯司文章，余皆凶，若遇日辰克之则无患，占宅与火鬼同发者，主回禄；水星特现，凡事消释，咸池临之，则主淫乐致凶也。）

经星聚世，参宿起乾，实沈晋地，乃乾之方，男从父，女从母，而例之，盖天星各有所司也。

（参星在实沈之分，晋地为中原之西北，故参星降起乾卦六爻，以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为次，顺布六十四卦之世爻，此京夫子之传也。）

有以乾巽角、坎离斗、艮坤奎、震兑井、八纯闰归魂之宿，先世应，而自外以布至内，则三百八十四爻，各有一星司之矣，然祸福之兆，入于主象而兆也。

（以乾世爻起角星，应爻是亢星，五爻氐星，初爻房星，四爻心星，二爻尾星，此乃先世应而后自外以布至内也；其姤卦世爻起亢星，应爻是氐星，二爻房星，六爻心星，三爻尾星，五爻箕星之法是也；大有世爻起斗星，坎卦世爻亦起斗星，归妹世爻起角星，乾卦世爻亦起角星，此乃八纯闰归魂之宿也；然归妹三爻角星，六爻亢星，初爻氐星，五爻房星，二爻心星，四爻尾星。

盖世应之星，八纯归魂相同，而余星则异，此黄金策刘夫子之传也。）

昏中为吉，旦中为凶，日缠其垣则善，月丽其次则祥，然曲尽傍通，存乎人尔。

（昏中则星光故吉，旦中则星晦故凶，如今正月昏中乃胃星，二月中乃毕星，三井、四柳、五翌、六轸、七氐、八尾、九斗、十女、十一室、十二奎，遇此则吉，若日月临之，用神复值于其上，则尽善矣。

盖尧时日短星昴，太阳出虚，今日短星毕，太阳出箕，天行日行有岁差，故今古不同，因略言之，然后世当随时而定。）

是故随官入墓、助鬼伤身、合处逢冲，此占世之凶征也。

（此三法皆从世爻而设，五星经星，又其次尔。）

我求我得不可世空，彼有彼来岂宜应陷，破散有败亡之象，动冲为更变之端，变进神，少而成多，化退神，厚而反薄，三合无而生有，三刑强而自敝。

（进神如物之长，退神如物之消，世如空者，日月动爻，三合拱而扶之，则过旬而有，世如动者，日月变爻，三会而刑之，则终及于敝。）

若夫二势相胜，二事相交，二意相疑，则重于生克。

传曰，一卦中间，主宰幕非乎世应，容可忽与？

（彼我之势，不宜应克世，而宜世克应，彼我之交，不宜世生应，而宜应生世。

凡值人己之占，最重生克之势。）

身法章第九

身法有二：由卦而立，谓之卦身，曰月卦；由世而立，谓之世身，曰身居何爻；世身之法，必备于爻，卦身之法，或阙于卦。

（其法始于复姤，谓一阳一阴之世，则为子午月卦，二阳二阴之世，则为丑未月卦，三阳三阴之世，则为寅申月卦，四阳四阴之世，则为卯酉月卦，五阳五阴之世，则为辰戌月卦，六阳六阴之世，则为巳亥月卦，即卦身是也；如乾六阳之世，卦身在巳，坤六阴之世，卦身在亥之法。

子午之世，谓一阳一阴，则世身在初爻，丑未之世，谓二阳二阴，则世身在二爻，余以类推；如小畜子爻为世，故世身在初，大畜寅爻为世，故世身在三之类。）

《易冒》- 卷一

甲子章第一

天干有十，地支有十二。

（干犹本也，象天生物，故曰天干；支犹枝也，象地成物，故曰地支。

干有十：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；支有十二：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。）

用甲乘子，取乙驾丑，干支终始而循环，天地之数六十而尽矣。

（甲子之法，以天干顺布于地支之上，始自甲子至癸酉，干终而始甲戌，支终而始丙子，若枝本之不离，并尽于癸亥，计有六十也。）

天分五运，地分六气，以造化万物于其中，乃作甲子以记岁时，使日月四时之有经也。

（五运谓东南西北中，十干动运乎上；六气，谓十二支六阴六阳之气，司寒暑春秋升消长之权，静成乎下，而吉凶祸福，由是以兆。）

自汉武从寅，则无复四同之甲子，迨娄景补韵，则始传分象之五行。

（周正建子，则以甲子年起甲子月，甲子日起甲子时；夏正建寅，汉武帝述之，退三位而取丙寅，所以无复有四甲子也。

古纳音但有甲子乙丑属金，丙寅丁卯属火之法，及娄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，始有海中金炉中火之说。）

纳音之法，以干支之数，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，去其本数复考其零，以五行相生而纳诸属也。

（纳音所属之法，大衍之数五十，其用四十有九，考其干支所属之数几何，于四十九数内，去其干支本数，而所零者以五除之，其余复以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，数至四十有九，得水则纳音是木，得土则纳音是金也。

法曰，六旬甲子妙尤元，七七中除地与天，五减零求生数立，纳音得此几人传。

夫干支之数，谓甲己子午九、乙庚丑未八、丙辛寅申七、丁壬卯酉六、戊癸辰戌五、巳亥四为则，此干支定数也，以万物辟子而合申，故甲己子午，自子至申得九，乙庚丑未，自丑至申得八，如甲乃九数，子亦九数，乙乃八数，丑亦八数，计三十有国，于四十九内除之，其余十五，复减其十，所零五数，五为土，土生金是也，余仿此。）

复引申其用，浑甲同此而作，三式由此而成。

（浑甲，以六十甲子纳八卦之下也，三式，谓太乙统宗，天之数也，奇门遁甲，地之数也，大六壬神，人之数也。）

干乃天，虚而无形，故不专祸福，支乃地，实而有象，则有旺衰生死进退消长破冲刑害，以曲成万物之能。

（天无形，故干神之用，专于五化，谓甲己化土，乙庚化金之类；地有象，则成能万物，吉凶以昭，故支神之用，有当生者旺，所生者相，四生四死，进神退神，升降消长，三刑六害之类。）

是以位之四方，纳之八卦，立星煞之神，生生不已，新新不停，咸备五行之用，通书所谓三大三小，谚语所谓无水无金、上古天皇地皇人皇，皆资是始，万化之用，岂能外此哉。

（以干支列于四方，谓壬子癸、丑艮寅、甲卯乙、辰巽巳、丙午丁、未坤申、庚酉辛、戌乾亥是也；以干支纳于八卦之下，义见后篇。

立吉星凶煞之神，吉凶咸备。

他如通书所谓六甲下纳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，谚语谓甲子甲午旬中全无水，甲申甲寅旬中不见金之说，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，地王君起甲申，人王君起甲寅，莫不造端于此，故曰甲子不立，则五行不神，五行不神，则吉凶不著矣，是以著易，必首明甲子。）

成爻章第二

以钱代蓍，但求奇偶。

（上古以蓍揲而成爻，后因揲蓍之烦，故以钱代蓍，不必分二挂一，揲四归奇，但求奇偶，所谓舍四营而减为一掷者也。）

奇者阳也，像天之覆，偶者阴也，像地之载，观覆载而奇偶得矣。

（钱分奇偶，以形测之，钱覆者如天之覆悬于上，故属阳而为奇，钱仰者如地之仰载于下，故属阴而为偶。）

得 ╡ 奇则曰单，谓之少阳，得－偶则曰拆，谓之少阴，三覆曰重，谓之老阳，三仰曰交，谓之老阴，重乃三奇，交乃三偶，阴阳老少既成，而八卦由此生也。

（奇圆图三，偶方图四，三用其全，四用其半，故得一奇二偶是七，而为少阳，得一偶二奇是八，而为少阴，三覆是三奇而为九，乃老阳也，三仰是三偶而为六，乃老阴也，九名重，六名交，七为单，八为拆。）

法云：向上言眉，向下言背，亦谓如乾坤之形耳。

（法曰：两背由来拆，双眉本是单，浑眉交定位，总背是重看，谓乾形覆背在上，坤形仰眉在上是也。

近俗有以笤辩阴阳者则异是，以竹中剖，其心向上为阳，向下为阴，钱以体成，其形覆为阳，仰为阴，各有取义也。）

成卦章第三

既成三象，始有二老。

（一画而分阴阳，二画而分太少，三画而备三才，三才备而二老交，二老交而六子立矣。）

纯阳曰乾，纯阴曰坤，刚柔交而得一阳曰震，乾坤荡而得一阴曰巽，再磨而成坎，复媾而为离，三索奇偶而生艮兑，六子备而八卦立矣。

（八卦从二老而生六子，三单纯阳为乾父，三拆纯阴为坤母，二老始交，阴获阳为震，阳得阴为巽，再索之坤中爻获阳为坎，乾中爻得阴为离，三索之坤上爻获阴为艮，乾上爻得阴为兑，于是乾兑离震之顺，巽坎艮坤之逆，首尾交接而成圆圈，先天八卦备矣。）

因而重之，坤始震而至纯乾，左旋之三十二象也，乾配巽而至纯坤，右转之三十二象也，是故圣人以象义而名卦，以变次而成章焉。

（八卦之上，重加八卦，以坤获一阳之初，而坤加于震，从此始左逆行，以坤艮坎巽震离兑乾配于震上，次而离，次而兑，次而乾，此左旋三十二卦也；以乾得一阴之初，而乾加于巽，从此始右顺行，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配于巽上，次而坎，次而艮，次而坤，此右转三十二卦也。

易卦次由十六变而成，谓乾一变姤，二变遁，三变否，四变观，五变剥，上爻天也，故不变，而复下变四爻为晋，易章成有七焉，三变旅，游入离宫，故圣人以火地晋为游魂，二变鼎，一变大有，不序他卦，还入本宫，易章始成八卦，故圣人以大有为归魂也。

盖凡九变，万物归还，理数以极，自然之象，复二变为离，三变噬嗑，四变颐，五变益，复四变无妄，三变同人，二变仍乾，乃十六变也。

后天八宫易章之成如此，此卦变非动爻变也。）

夫大衍之数，成一为奇，成二为偶，周奇而后周偶，四营为一，三抋为爻，老少乃得，然则经文卦序，不由象而由义也。

（此言爻与卦殊也，如大衍之数，单奇双偶，先有奇而后有偶，四营为一变，一变为一抋，三抋为一爻，始见老少皆从奇偶而成，若经之名卦序卦，皆以义起也。）

若一生二，二生四，四生八，八生十六，十六生易，此易之穷于象也。

（象与义虽异而不相离，故一画阴阳为二仪，则生二画之四象，二画老少为四象，则生三画之八卦，八卦再重而十六，十六四重而成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易，则易之道，从象而终也。）

一与九，二与八，三与七，四与六，五与十，此图之终于数也。

（此言单拆交重之数，尽于河图中也。）

盖以数以象以义而成易，则数象义相乘，而吉凶出矣。

（此言象不离数，义不离象，以成卦断吉凶也。）

纳甲章第四

乾坤为天地，生万物于中，由是三才备而六子立，故十干之所纳，乾阳也，纳阳干之首尾，下甲而上壬，坤阴也，纳阴干之首尾，内乙而外癸。

（盖万物六子，皆从天地而有，故阳干纳阳卦，阴干纳阴卦，乾坤纳天干首尾，而中包六子也。

夫甲阳乙阴，天干之首，壬阳癸阴，天干之尾，庚辛戊己丙丁，所谓中包而六子纳之也。）

震巽以长而纳位乎上，坎离以次而纳位乎中，艮兑以少而纳位乎下，位与爻异，盖爻以数成，而位以序别也。

（丙丁纳庚辛，上位也；坎离纳戊己，中位也；艮兑纳丙丁，下位也。

夫天干纳位，地支纳爻，不相同者，以爻从六七八九之数而成，而位以长幼为序也。）

二老时迁，三少不变，则干支六十，可得而具焉。

（夫一卦纳六爻，则干支止于四十有八，六十甲子，何能备纳，故二老所纳随时迁移，冬至后下纳甲乙，上纳壬癸，夏至后下纳壬癸，上纳甲乙，而后交互变化，甲子咸备。）

十二支所纳，阳顺阴逆，故乾起子而及戌，长子袭之，中男袭其中爻，三男袭其上爻也，阴则不然。

盖子以从父，妻以从夫，人伦之常也。

（盖地支以阳顺阴逆而纳，如乾纳子寅辰午申戌，而长子袭之，中男袭中爻，则纳寅辰午申戌子，三男袭三爻，则纳辰午申戌子寅也，阴卦异是。）

夫天地氤氲，上下交媾，阴阳磨荡，故坤建未而尽酉，以互合于乾，此二老之所以能变化也，少则不然。

盖老变少不变，天道之常也。

（氤氲交媾磨荡，皆指顺逆变化好合而言，故坤纳未巳卯丑亥酉者，以其下坤合配上乾，上坤合配下乾，所谓相互而合，相交而好，相磨荡而成变化也。

故曰两仪不磨，则万物不成，二老不荡，则六子不立矣，三少阴异是。）

夫巽以丑从子，离以卯从寅，兑以巳从辰，女随男，阴从阳，交错逆行，周旋无间，故曰浑天甲子，观其阴阳进退变化反复，而知几其神乎。

（巽纳丑亥酉未巳卯，以其内巽阴丑，随震阳子，外巽阴未，随震阳午；离纳卯丑亥酉未巳，以其内离阴卯，随坎阳寅，外离阴酉，从坎阳申；兑纳巳卯丑亥酉未，内兑阴巳，随艮阳辰，外兑阴亥，从艮阳戌。

此所谓夫妇随从，周旋无间，而交错逆行也。）

五行章第五

五行者，五类也；五类者，象而类之也；夫象有五，曰令、曰位、曰色、曰形、曰性。

（五类，金木水火土也；令，时也；位，方也；色，气也；形，状也；性，属也；因是而象，则知其类。

一阳之生，令司冬至，子之半也；位列北方，坎之体也；色黑，形湿，其性乃寒，水之象也。

阴阳相半，令司春分，卯之正也；位居东方，震之用也；色苍形润，其性乃温，木属故也。

（此言象而类之，则知坎子北方应属水，震卯东方应属木也。）

一阴之生，令司夏至，午之半也；位列南方，离之体也；色赤，形燥，其性乃热，火之属也。

天地相收，令司秋分，酉之中也；位居西方，兑之用也；色白，形稿，其性乃凉，金属故也。

（此言离午南方，应属火也，兑酉西方，应属金也。）

四方四时，则类其所亲，五行五旺，则分其所居。

（春木夏火秋金冬水，相亲而类之，然必以子午卯酉为君宰，以五行旺于是尔。）

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，类从其属；辰戌丑未，则出类分属，是以令季，色黄，形安，性平，位中央而寄四维，土为万物之本也。

（亥近子，故属水，寅近卯，故属木，巳近午，故属火，申近酉，故属金，然辰戌丑未属土者，不亲其类，反分四季，盖万物之根，不可一无土也。）

干神应支，从类而化，犹地生物而天应之。

（地支所属，天干应之，如寅司木，寅中有甲，而甲亦木矣；如卯属木，卯中有乙，而乙亦木矣；如辰属土，辰中有戊亦土矣之类。

盖剑气烛天，芝光照地，理也。）

其八卦之属，位之象之，推而五兆七耀之分，亦近取诸身，远取诸物之所自起也。

（乾兑位西属金，震巽位东属木，此以位言之；坎水离火艮山坤地，此以象言之；五兆，谓雨霁蒙髍克，即水火木金土；七耀，谓喜善威文弱燥怒，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。）

六亲章第六

吾闻立人之道，必先五伦，此六亲所自始也。

（六亲之法，义仿五伦。）

卦成则以我为本，有我，则生我者为父母，曰慈，曰天，曰地，曰城池，曰文章、器皿、衣冠，凡以庇其身也。

克我者为官鬼，曰刑，曰雷电，曰品级，曰乱臣贼子，曰疾病、制爻，凡以束其体也。

（凡卦成六爻内飞伏互变之中，年月日时之上，凡生我者谓之父母，主庇益，克我者，谓之官鬼，主制缚。）

比和者为兄弟，而于贵则相凌，利则相攘，政则相干，得则相取。

（兄弟本为比和，但吾之所好，彼亦好之，故嫌攘夺，又为阻滞。）

我生者为子，则能制我之仇讐；我克者为财，则能给我之驱使。

子孙为福德，而忠良、医药、高尚、逍遥之象见焉；妻财为仆妾，而货贝、仓库、饮食、淫乐、荒殆之象见焉。

（子为福神，兼能克鬼；财为仆妾，兼主货财，溺则淫乐荒殆也。）

推之人事，宠禄盈而兆乱，财动生鬼也；慈惠著而众归，父动生兄也；困而后荣，生而后富，官动生父，子动生财也；比肩协力，而国士以至，兄动生子也。

此六亲之生象也。

（此言用神不动，而元神动者，亦为吉占。

相生之理，推之人事而无不合也。）

长能率幼，父动克子也；邪不胜正，子动克官也；多财损文章之誉，威刑弭狙诈之心，财动克父，官动克兄也；利则起争，争则损利，兄动克财也。

此六亲之克象也。

（此言忌神被克而吉，用神被克而凶。

相克之理，推之人事而合也。）

以五行之象而分六亲，以生克之理而筹庶务，事无遁情矣。

（六亲推自五行，万事推之六亲，各有所用也。）

六神章第七

兽乃将之名，神乃帝之佐也。

（古以鸟兽名官，不言将而言神，以其妙用无穷也。）

盖有司月司日之将，亦有司时司贵之神，权有重轻，而司日月者为要。

司日，即甲乙起青龙，丙丁起朱雀，戊日起勾陈，己日起腾蛇，庚辛起白虎，壬癸起元武；司月，即龙在寅方虎在申，正从丑上起勾陈，朱雀巳宫元武亥，惟有腾蛇辰逆行；司时，即时建六神，以五子遁法，时遇甲乙即起青龙，时遇庚辛即起白虎，设如甲子日寅时占，而五子遁法，时当丙寅，即初爻起朱雀是也；司贵，即随贵人之六神，其法起贵人、腾蛇、朱雀、六合，勾陈、青龙、空亡、白虎、太常、元武、太阴、天后，盖阳贵顺行，阴贵逆行也，设如辛未日辰时占，则寅上起贵人，未乃青龙，酉乃白虎。

此四者名同而用异，卜筮必以日月六神为重。）

勾陈之象，实名麒麟，位居中央，权司戊日，盖仁兽而以土德为治也。

（勾陈实乃吉神，麟趾不践生草，不履生虫，其行多迟，配土德，敦信而为用也。）

腾蛇之将，职附勾陈，游巡于前，权司己日，盖火神而配土德以行也。

（腾蛇之官，游巡帝前，属火而性多不测，情尚虚浮，位在戊下司己，故复属土，使臣也。）

青龙之神，左居东方，权司甲乙，而主文事，以木德为化；白虎之煞，右居西文，权司庚辛，而制武备，以金德为刑。

（青龙位帝之左，文臣也；白虎位帝之右，武臣也。）

朱雀舞端门，南方司丙丁，而主封章弹谏文学，以火为德；元武从帝座，北方司壬癸，而主计谋筹画机巧，以水为德。

（朱雀位帝之前，谏臣也；元武位帝之后，谋臣也，盖子为帝座，午为端门。）

六神之设，各有攸司，吉凶善恶，以有而迁。

（言所司各吉凶，凡雀司言，武司计，龙司生，虎司杀，勾司实，蛇司虚。）

夫万物之情，与类相亲，亲其所同恤也，非其类则不亲，不亲其所相恶也。

以仁为体，不处残刃之乡，故龙避金爻也；以杀为威，当亲礼让之地，虎伏火爻也；明智则胜人之争，水以制雀也；笃信则化物之狡，土以制武也。

（青龙为仁，金克木则吉而不吉，白虎为杀，火克金则凶而不凶，元武为水智，能胜朱雀之争，勾陈为土信，能制元武之狡，此复以物情推之而合也。）

故六神吉者，喜生、喜助、喜动、喜持世，六神凶者，宜制、宜化、宜散、宜逢空，复加于六亲好恶而悔吝自昭。

（以六神参于六亲，则吉凶悔吝，昭然不爽。）

其大六神将，以周正为法，而先天分位之龙起子，虎起午，朱雀以卯，出自离门，元武以酉，出自坎座，勾陈督文事而顺游，腾蛇由武备而分狩。

（大六神法，因周正建子，以先天位分之，故青龙从先天坤位，则自子上顺行，白虎从先天乾位，则自午上顺行，朱雀从先天离位，则自卯上顺行，玄武从先天坎位，则自酉上顺行，勾陈黄帝之命，六神之宰，从亥顺行，督从青龙而巡，腾蛇为游神，自白虎午上相分逆行以狩四方也。）

司日之将，法天五运，司月之神，行地六气。

（日建六神，皆起天干，月建六神，皆起地支。）

犹有司时六神，其则如日，司贵六神，其则如星，凡星宿之光，不及于日月，时辰之力，不敌于春秋，故曰日月六神为要也。

（时神亦起天干，贵人亦从贵人星而起。

星宿之光不大，时辰之权不永，安能如日月六神乎？）

世应章第八

刚柔磨而卦立，上下荡而易成，易章成而世应出矣。

（易章谓乾为天，至雷泽归妹之章。）

盖世应出于三才始备之际，非易成而后有也，然成易而有名焉。

（世应事物之主宰，三画始备三才，以四象生成八卦之时，则第三画即三才始备之爻，因名之应；复以八生十六成八纯之际，则第三画乃纯之第六画，亦三才始备之爻，因名之世，然世六而应三者，以三成才而六成体也。

以体言象，以世言法，故从世爻上下循环，则世应出于成卦之时，非有于易章之后也。）

故八纯六世，八生十六之因也；三应，四生八之由也。

重之为六，故世居六；不重则三，故应居三，世犹身，应犹物也。

（六者体象既成，专言之而为身，三者卦爻未备，概言之而为物也。）

顺而行之，推而广之，以易章而次北之，循环已终，逆顺反止。

（自乾六世，姤一世，遁二世，否三世，观四世，剥五世，乃谓顺行推广，次第循环，至五而终；终而始，顺而逆，故晋四世，大有三世，乃复还三才始备之爻，所以世应从此而止。）

至归魂而变化之道复，及游魂而上下之理迁，皆非人力所能为也。

（自八纯六世三应，及归魂三世六应，变化之道，于此以极，顺逆之理，于此以终；自五世剥至四世晋，逆而不顺，下而不上，恒常之理，于此以迁，皆有自然之道，故占者遇游魂主变，遇归魂主复也。）

五星降位，乾六世而起镇星，土，万物之母也；一世继于太白，二世继于太阴，太阴继岁星，岁星继荧惑，荧惑复继镇，而生生相续以循震坎艮坤巽离兑归妹，而岁星终焉。

（乾卦壬戌持世，坤卦癸酉持世，皆纳干支之法，然五星二十八宿之持世，卜筮未考。

汉京房以土镇星降次于纯乾六爻，土乃万物之母，因以土星为始；土生金，则姤卦辛丑，降次太白；金生水，则遁卦丙午，降次太阴；水生木，则否卦乙卯，降次岁星；木生火，则观之辛未，降次荧惑；火生土，则剥之丙子，复降次镇星；土生金，则晋己酉，复降次太白；金生水，则大有甲辰，复降次太阴；水生木，则震之庚戌，降次岁星，生生不息。

震宫生坎宫，坎宫生艮宫，艮宫生坤宫，坤宫生巽宫，巽宫生离宫，离宫生兑宫，及归妹丁丑而岁星终焉。）

盖不言水而言太阴者，太阴，水之精也；不言太阳，而言荧惑者，太阳，则日辰之权也，京子之传，岂有谬乎？然五星灾祥之现，现于特变者也。

（日为君主，故不同列，而以荧惑代之，其吉凶之应，必以独发，然后配事为验。）

镇星主安，则司城郭屋室土地泰康之事，而不可以越为；太白主兵，则司于戈矛威武刑杀绝灭忧丧之事，而不可以居，且其色光芒，其性锋利。

（土星特现，凡事皆吉，但只宜守信，不可妄为；金星特现，主兵丧，若值白虎官鬼有凶，临青龙子孙无咎。）

荧惑火星，伏 不测，亦司文章之事，而他遇者凶，若见太阳，其光熄矣；太阴主慈慧，配圣母之德，惟司赦宥之事，若临咸池，其德败矣；岁星则主万物，遇吉则吉，遇凶则凶。

（火星唯司文章，余皆凶，若遇日辰克之则无患，占宅与火鬼同发者，主回禄；水星特现，凡事消释，咸池临之，则主淫乐致凶也。）

经星聚世，参宿起乾，实沈晋地，乃乾之方，男从父，女从母，而例之，盖天星各有所司也。

（参星在实沈之分，晋地为中原之西北，故参星降起乾卦六爻，以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为次，顺布六十四卦之世爻，此京夫子之传也。）

有以乾巽角、坎离斗、艮坤奎、震兑井、八纯闰归魂之宿，先世应，而自外以布至内，则三百八十四爻，各有一星司之矣，然祸福之兆，入于主象而兆也。

（以乾世爻起角星，应爻是亢星，五爻氐星，初爻房星，四爻心星，二爻尾星，此乃先世应而后自外以布至内也；其姤卦世爻起亢星，应爻是氐星，二爻房星，六爻心星，三爻尾星，五爻箕星之法是也；大有世爻起斗星，坎卦世爻亦起斗星，归妹世爻起角星，乾卦世爻亦起角星，此乃八纯闰归魂之宿也；然归妹三爻角星，六爻亢星，初爻氐星，五爻房星，二爻心星，四爻尾星。

盖世应之星，八纯归魂相同，而余星则异，此黄金策刘夫子之传也。）

昏中为吉，旦中为凶，日缠其垣则善，月丽其次则祥，然曲尽傍通，存乎人尔。

（昏中则星光故吉，旦中则星晦故凶，如今正月昏中乃胃星，二月中乃毕星，三井、四柳、五翌、六轸、七氐、八尾、九斗、十女、十一室、十二奎，遇此则吉，若日月临之，用神复值于其上，则尽善矣。

盖尧时日短星昴，太阳出虚，今日短星毕，太阳出箕，天行日行有岁差，故今古不同，因略言之，然后世当随时而定。）

是故随官入墓、助鬼伤身、合处逢冲，此占世之凶征也。

（此三法皆从世爻而设，五星经星，又其次尔。）

我求我得不可世空，彼有彼来岂宜应陷，破散有败亡之象，动冲为更变之端，变进神，少而成多，化退神，厚而反薄，三合无而生有，三刑强而自敝。

（进神如物之长，退神如物之消，世如空者，日月动爻，三合拱而扶之，则过旬而有，世如动者，日月变爻，三会而刑之，则终及于敝。）

若夫二势相胜，二事相交，二意相疑，则重于生克。

传曰，一卦中间，主宰幕非乎世应，容可忽与？

（彼我之势，不宜应克世，而宜世克应，彼我之交，不宜世生应，而宜应生世。

凡值人己之占，最重生克之势。）

身法章第九

身法有二：由卦而立，谓之卦身，曰月卦；由世而立，谓之世身，曰身居何爻；世身之法，必备于爻，卦身之法，或阙于卦。

（其法始于复姤，谓一阳一阴之世，则为子午月卦，二阳二阴之世，则为丑未月卦，三阳三阴之世，则为寅申月卦，四阳四阴之世，则为卯酉月卦，五阳五阴之世，则为辰戌月卦，六阳六阴之世，则为巳亥月卦，即卦身是也；如乾六阳之世，卦身在巳，坤六阴之世，卦身在亥之法。

子午之世，谓一阳一阴，则世身在初爻，丑未之世，谓二阳二阴，则世身在二爻，余以类推；如小畜子爻为世，故世身在初，大畜寅爻为世，故世身在三之类。）

盖卦身者，卦之体也，则象人心之用焉，静则坦怀，合则适意，故见于卦，若体有所依，失其位，如心无所主。

卦身者，事之主也，则兼彼己之用焉，己用则七，彼用亦三，故行人遇合当归，谋望遇合可就。

（卦身为卦根事主，合有得见得成之象。）

空破主犹豫进退之端，动冲应变更惶惑之义，不宜重见，则两从之念生，最忌冲亡，则千虑之知失。

（卦身若遇空破发动暗冲，主身心二三，一卦两身有二心之象，动逢冲散有恍惚之嫌。）

若夫世身之用，空主疑，动主乱，破主败，冲主变，散主失也。

（世身唯避此五者，然可参看，不当泥也，若世爻旺相，此何伤乎？）

凡看二身，先宜无病，然后以六亲六神星杀详之，功名仕宦，喜文书官鬼青龙朱雀贵人临之，而子孙勾陈为忌；财利经营，喜子孙妻财青龙天地财临之，而鬼兄白虎为忌；狱讼喜坐子孙，而鬼侵为忌；忧患恶临官鬼，而身空反安。

（先贤身上临官不见官，疑未当，凡忧疑损害，则反以身空为吉。）

大抵吉凶之应，世身之吉凶不若卦身之重也，卦身之吉凶不若世爻之重也，学者辨之。

（吉凶征应，当以世爻先之，卦身次之，世身又次之。）

间爻章第十

间乃中间，复名离间，是世应内之中爻，间离宾主者也。

（如乾四五为间，复姤二三为间。

盖世为主，应为宾，为此两爻相隔也。）

时而为忌，于举动为阻滞，谋望为结碍，通问为断绝，交与为离间，从事为诽谤，征战为忽突，进取为摈隔，凡为我忌，宜静不宜动也。

（法曰：世应当中两间爻，发动所求多阻隔是也，唯动则应焉。）

时而为用，如婚姻为媒妁，词讼为中证，造作为匠工，家宅为窗牖，馆席为从学，舟车为附载，胎产为收保，凡为我用，宜生助而不宜空破也。

（生助有力，空破无功，近彼近我，占其所向。）

然间值鬼爻，则忧生内地，如病居心腹，鬼犯明堂，修行而扰尘缘，处事而愠群小，值则已形，动则又甚。

（间爻不宜临鬼又动也。）

夫身世前后之爻，而云未来已往，初四之爻而云左右为邻，二五云君臣之象，初上云天地之分，三四云门户之司，重交云隐现之事，诸爻有用，况间爻之处中乎。

（如六爻身世，初为前而五为后，初爻身世，二为前而六为后，以其进为将来，退为已往也。

四爻为左邻前邻，初爻为右邻后邻，盖左与前同，右与后同也。

五乃在上居中之爻，故曰君，二乃在下居中之爻，故曰臣，天地之大，不可以数拘，故有初上之名，而无一六六九之称也。

三四乃内外出入交接之爻，故曰门户，交重乃阴阳之象，事已萌者为现，未萌者为隐，阳现而阴隐也。

易云占事知来，卦书重主已往之说，亦言已萌，而未言已过也。

诸爻俱因象为用，况间爻备事物之象，其可遗乎？）

盖卦身者，卦之体也，则象人心之用焉，静则坦怀，合则适意，故见于卦，若体有所依，失其位，如心无所主。

卦身者，事之主也，则兼彼己之用焉，己用则七，彼用亦三，故行人遇合当归，谋望遇合可就。

（卦身为卦根事主，合有得见得成之象。）

空破主犹豫进退之端，动冲应变更惶惑之义，不宜重见，则两从之念生，最忌冲亡，则千虑之知失。

（卦身若遇空破发动暗冲，主身心二三，一卦两身有二心之象，动逢冲散有恍惚之嫌。）

若夫世身之用，空主疑，动主乱，破主败，冲主变，散主失也。

（世身唯避此五者，然可参看，不当泥也，若世爻旺相，此何伤乎？）

凡看二身，先宜无病，然后以六亲六神星杀详之，功名仕宦，喜文书官鬼青龙朱雀贵人临之，而子孙勾陈为忌；财利经营，喜子孙妻财青龙天地财临之，而鬼兄白虎为忌；狱讼喜坐子孙，而鬼侵为忌；忧患恶临官鬼，而身空反安。

（先贤身上临官不见官，疑未当，凡忧疑损害，则反以身空为吉。）

大抵吉凶之应，世身之吉凶不若卦身之重也，卦身之吉凶不若世爻之重也，学者辨之。

（吉凶征应，当以世爻先之，卦身次之，世身又次之。）

间爻章第十

间乃中间，复名离间，是世应内之中爻，间离宾主者也。

（如乾四五为间，复姤二三为间。

盖世为主，应为宾，为此两爻相隔也。）

时而为忌，于举动为阻滞，谋望为结碍，通问为断绝，交与为离间，从事为诽谤，征战为忽突，进取为摈隔，凡为我忌，宜静不宜动也。

（法曰：世应当中两间爻，发动所求多阻隔是也，唯动则应焉。）

时而为用，如婚姻为媒妁，词讼为中证，造作为匠工，家宅为窗牖，馆席为从学，舟车为附载，胎产为收保，凡为我用，宜生助而不宜空破也。

（生助有力，空破无功，近彼近我，占其所向。）

然间值鬼爻，则忧生内地，如病居心腹，鬼犯明堂，修行而扰尘缘，处事而愠群小，值则已形，动则又甚。

（间爻不宜临鬼又动也。）

夫身世前后之爻，而云未来已往，初四之爻而云左右为邻，二五云君臣之象，初上云天地之分，三四云门户之司，重交云隐现之事，诸爻有用，况间爻之处中乎。

（如六爻身世，初为前而五为后，初爻身世，二为前而六为后，以其进为将来，退为已往也。

四爻为左邻前邻，初爻为右邻后邻，盖左与前同，右与后同也。

五乃在上居中之爻，故曰君，二乃在下居中之爻，故曰臣，天地之大，不可以数拘，故有初上之名，而无一六六九之称也。

三四乃内外出入交接之爻，故曰门户，交重乃阴阳之象，事已萌者为现，未萌者为隐，阳现而阴隐也。

易云占事知来，卦书重主已往之说，亦言已萌，而未言已过也。

诸爻俱因象为用，况间爻备事物之象，其可遗乎？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