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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景岳全书(卷十五)　寒热

经义

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：积阳为天，积阴为地。阴静阳躁，阳生阴长，阳杀阴藏。阳化气，阴成形。寒极生热，热极生寒。寒气生浊，热气生清。清气在下，则生飧泄；浊气在上，则生胀。此阴阳反作，病之逆从也。阳胜则热，阴胜则寒。重寒则热，重热则寒。寒伤形，热伤气。风胜则动，热胜则肿，燥胜则干，寒胜则浮，湿胜则濡泄。喜怒伤气，寒暑伤形。冬伤于寒，春必病温；春伤于风，夏生飧泄；夏伤于暑，秋必咳疟；秋伤于湿，冬生咳嗽。阳胜则身热，腠理闭，喘粗为之俯仰，汗不出而热，齿干以烦冤，腹满，死，能冬不能夏。阴胜则身寒，汗出，身常清，数栗而寒，寒则厥，厥则腹满，死，能夏不能冬。

天之邪气，感则害人五脏；水谷之寒热，感则害于六腑；地之湿气，感则害皮肉筋脉。

《天元纪大论》曰：神在天为风，在地为木。在天为热，在地为火。在天为湿，在地为土。在天为燥，在地为金。在天为寒，在地为水。故在天为气，在地成形，形气相感，而化生万物矣。

《五营运大论》曰：上下相构，寒暑相临，气相得则和，不相得则病。

《百病始生篇》曰：风雨寒热，不得虚，邪不能独伤人。

《四气调神论》曰：春气之应，养生之道也。逆之则伤肝，夏为寒变，奉长者少。夏气之应，养长之道也。逆之则伤心，秋为咳疟，奉收者少。秋气之应，养收之道也。逆之则伤肺，冬为飧泄，奉藏者少。冬气之应，养藏之道也。逆之则伤肾，春为痿厥，奉生者少。

《金匮真言论》曰：长夏善病洞泄寒中。

《气交变大论》曰：岁木太过，风气流行，脾土受邪。岁火太过，炎暑流行，肺金受邪。岁土太过，雨湿流行，肾水受邪。岁金太过，燥气流行，肝木受邪。岁水太过，寒气流行，邪害心火。岁木不及，燥乃大行，生气失应。岁火不及，寒乃大行，长政不用。岁土不及，风乃大行，化气不令。岁金不及，炎火乃行，生气乃用。岁水不及，湿乃大行，长气反用。

《宣明五气篇》曰：心恶热，肺恶寒，肝恶风，脾恶湿，肾恶燥，是谓五恶。

《经脉篇》曰：肺所生病者，咳，上气喘渴，烦心胸满，臂内前廉痛厥，掌中热。气盛有余，则肩背痛，风寒汗出中风，小便数而欠。气虚则肩背痛寒，少气不足以息，溺色变。大肠所生病者，气有余则当脉所过者热肿，虚则寒栗不复。胃所生病者，气盛则身以前皆热，其有余于胃，则消谷善饥，溺色黄，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，胃中寒则胀满。心所生病者，目黄，胁痛，臂内后廉痛厥，掌中热痛。肾所生病者，口热舌干，咽肿上气，嗌干及痛，烦心、心痛，黄胆，肠，脊股内后廉痛，痿厥嗜卧，足下热而痛。心主所生病者，面赤目黄，喜笑不休，烦心心痛，掌中热。胆所生病者，足外反热，头痛颔痛，目锐痛，缺盆腋下肿痛，马刀侠瘿，汗出振寒，疟。

《气厥论》曰：肾移寒于脾，痈肿少气。脾移寒于肝，痈肿筋挛。肝移寒于心，狂，隔中。心移寒于肺，肺消。肺消者，饮一溲二，死不治。肺移寒于肾，为涌水。涌水者，按腹不坚，水气客于大肠，疾行则鸣濯濯，如囊裹水，水之病也。脾移热于肝，则为惊衄。肝移热于心，则死。心移热于肺，传为鬲消。肺移热于肾，传为柔。肾移热于脾，传为虚，肠，死不可治。胞移热于膀胱，则癃，溺血。膀胱移热于小肠，膈肠不便，上为口糜。小肠移热于大肠，为虑瘕，为沉。大肠移热于胃，善食而瘦，又谓之食。胃移热于胆，亦曰食。胆移热于脑，则辛鼻渊。鼻渊者，浊涕下不止也。传为衄瞑目。故得之气厥也。

《寿夭刚柔篇》曰：风寒伤形，忧恐忿怒伤气，气伤脏，乃病脏，寒伤形，乃应形，风伤筋脉，筋脉乃应。

《咳论》曰：皮毛者，肺之合也。皮毛先受邪气，邪气以从其合也。其寒饮食入胃，从肺脉上至于肺，则肺寒。肺寒则外内合邪，因而客之，则为肺咳。

《刺志论》曰：气虚身热，此谓反也。气盛身寒，得之伤寒。气虚身热，得之伤暑。气实者，热也。气虚者，寒也。

《调经论》曰：血气者，喜温而恶寒，寒则泣不能流，温则消而去之。帝曰：寒湿之伤人奈何？岐伯曰：寒湿之中人也，皮肤不收，肌肉坚紧，营血泣，卫气去，故曰虚。虚者聂辟气不足，按之则气足以温之，故快然而不痛。帝曰：阴之生虚奈何？曰：喜则气下，悲则气消，消则脉空虚，因寒饮食，寒气熏满，则血泣气去，故曰虚矣。帝曰：阳虚则外寒奈何？曰：阳受气于上焦，以温皮肤分肉之间，今寒气在外，则上焦不通。上焦不通，则寒气独留于外，故寒栗。帝曰；阴虚生内热奈何？曰：有所劳倦，形气衰少，谷气不盛，上焦不行，下脘不通，胃气热，热气熏胸中，故内热。帝曰：阳盛生外热奈何？曰：上焦不通利，则皮肤致密，腠理闭塞，玄府不通，卫气不得泄越，故外热。帝曰：阴盛生内寒奈何？曰：厥气上逆，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，不泻则温气去，寒独留则血凝泣，凝则脉不通，其脉盛大以泣，故中寒。

《刺节真邪论》曰：阳胜者则为热，阴胜者则为寒，寒则真气去，去则虚，虚则寒搏于皮肤之间。虚邪之入于身也深，寒与热相搏，久留而内着，寒胜其热，则骨疼肉枯；热胜其寒，则烂肉腐肌为脓，内伤骨，内伤骨为骨蚀。有所结，中于肉，宗气归之，邪留而不去，有热则化而为脓，无热则为肉疽。

《阴阳别论》曰：三阳为病，发寒热。

《脉要精微论》曰：风成为寒热。

《太阴阳明论》曰：故犯贼风虚邪者，阳受之。阳受之则入六腑，入六腑，则身热不时卧，上为喘呼。

《风论》曰：风之伤人也，或为寒热，或为热中，或为寒中，或为疠风，或为偏枯，或为风也。其寒也则衰饮食，其热也则消肌肉，故使人栗而不能食，名曰寒热。风气与阳明入胃，循脉而上至目内，其人肥，则风气不得外泄，则为热中而目黄。人瘦则外泄而寒，则为寒中而泣出。

《举痛论》曰：寒则腠理闭，气不行，故气收矣。炅则腠理开，营卫通，汗大泄，故气泄矣。

《气穴论》曰：营卫稽留，卫散营溢，气竭血着，外为发热，内为少气，疾泻无怠，以通营卫，见则泻之，无问所会。邪溢气壅，脉热肉败，营卫不行，必将为脓，内销骨髓，外破大，留于节腠，必将为败。积寒留舍，营卫不居，卷肉缩筋，肋肘不得伸，内为骨痹，外为不仁，命曰不足，大寒留于溪谷也。

《脉解篇》曰；阳明所谓洒洒振寒者，阳明者午也，五月盛阳之阴也，阳盛而阴气加之，故洒洒振寒也。

《经筋篇》曰：经筋之病，寒则反折筋急，热则筋弛纵不收，阴痿不用。阳急则反折，阴急则俯不伸。淬刺者，刺寒急也。热则筋纵不收，无用燔针。

《大惑论》曰：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，何气使然？岐伯曰：精气并于脾，热气留于胃，胃热则消谷，故善饥；胃气逆上则胃脘寒，故不嗜食也。

《逆调论》帝曰：人身非常温也，非常热也，为之热而烦满者，何也？岐伯曰：阴气少而阳气胜，故热而烦满也。帝曰：人身非衣寒也，中非有寒气也，寒从中生者何？曰：是人多痹气也，阳气少，阴气多，故身寒如从水中出。帝曰：人有四肢热，逢风寒如炙如火者，何也？曰：是人者，阴气虚，阳气盛，四肢者，阳也，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，少水不能灭盛火，而阳独治。独治者，不能生长也，独胜而止耳。逢风而如炙如火者，是人当肉烁也。

帝曰：人有身寒，汤火不能热，浓衣不能温，然不冻栗，是为何病？曰：是人者，素肾气胜，以水为事，太阳气衰，肾脂枯不长，一水不能胜两火。肾者，水也，而生于骨，骨不生则髓不能满，故寒甚至骨也。所以不能冻栗者，肝一阳也，心二阳也，肾孤脏也，一水不能胜二火，故不能冻栗，病名曰骨痹。是人当挛节也。

《评热病篇》曰：邪气之所凑，其气必虚。阴虚者，阳必凑之，故少气时热而汗出也。

小便黄者，少腹中有热也。

《奇病论》曰：肥者，令人内热，甘者，令人中满，故其气上溢，转为消渴，治之以兰，除陈气也。

《论痛篇》帝曰：人之病，或同时而伤，或易已，或难已，其故何如？少俞曰：同时而伤，其身多热者易已。多寒者，难已。

《五邪篇》曰：邪在肺，则病皮肤痛，寒热，上气喘，汗出，咳动肩背。取之膺中外，背三节五节之傍，以手疾按之，快然，乃刺之，取之缺盆中以越之。邪在肝，则两胁中痛，寒中，恶血在内，行善掣节，时脚肿。取之行间以引胁下，补三里以温胃中，取血脉以散恶血，取耳间青脉以去其掣。邪在脾胃，则病肌肉痛。阳气有余，阴气不足，则热中善饥；阳气不足，阴气有余，则寒中肠鸣腹痛。阴阳俱有余，若俱不足，则有寒有热，皆调于三里。

《五癃津液别篇》曰：天暑衣浓则腠理开，故汗出。寒留于分肉之间，聚沫则为痛。天寒则腠理闭，气湿不行，水下留于膀胱，则为溺与气。

《通评虚实论》帝曰：乳子而病热，脉悬小者，何如？岐伯曰：手足温则生，寒则死。帝曰：乳子中风热，喘鸣肩息者，脉何如？曰：喘鸣肩息者，脉实大也。缓则生，急则死。

《脉要精微论》曰：粗大者，阴不足，阳有余，为热中也。沉细数散者，寒热也。诸浮不躁者，皆在阳，则为热。其有躁者，在手。诸细而沉者，皆在阴，则为骨痛。其有静者，在足。阳气有余，为身热无汗。阴气有余，为多汗身寒。阴阳有余，则无汗而寒。推而外之，内而不外，有心腹积也。推而内之，外而不内，身有热也。

《论疾诊尺篇》曰：尺肤热甚，脉盛躁者，病温也。其脉盛而滑者，病且出也。尺肤寒，其脉小者，泄，少气。尺肤炬然，先热后寒者，寒热也。尺肤先寒，久大之而热者，亦寒热也。肘所独热者，腰以上热。手所独热者，腰以下热。肘前独热者，膺前热，肘后独热者，肩背热。臂中独热者，腰腹热。肘后粗以下三四寸热者，肠中有虫。掌中热者，腹中热。

掌中寒者，腹中寒。鱼上白肉有青血脉者，胃中有寒。尺炬然热，人迎大者，当夺血。尺坚大，脉小甚，少气，有加，立死。诊寒热，赤脉上下至瞳子，见一脉一岁死，见一脉半一岁半死，见二脉二岁死，见二脉半二岁半死，见三脉三岁死。

《邪气脏腑病形篇》曰：忧愁恐惧则伤心。形寒寒饮则伤肺，以其两寒相感，中外皆伤，故气逆而上行。帝曰：病之六变奈何？岐伯曰：诸急者多寒，缓者多热。大者多气少血，小者血气皆少，滑者阳气盛，微有热，涩者多血少气，微有寒。

《平人气象论》曰：寸口脉沉而弱，沉而喘，曰寒热，缓而滑曰热中。尺寒脉细，谓之后泄。尺粗常热者，谓之热中。

《经络论》曰：寒多则凝泣，凝泣则青黑。热多则淖泽，淖泽则黄赤。

《皮部论》曰：其色多青则痛，多黑则痹，黄赤则热多，白则寒，五色皆见，则寒热也。邪留于筋骨之间，寒多则筋挛骨痛，热多则筋弛骨消，肉烁破，毛直而败。

《五色篇》曰：五色奈何？曰：青黑为痛，黄赤为热，白为寒，是为五官。人迎盛坚者，伤于寒。气口盛坚者，伤于食。

《经脉篇》曰：凡诊络脉，脉色青则寒且痛，赤则有热。胃中寒，手鱼之络多青矣。胃中有热，鱼际络赤。其暴黑者，留久痹也。其有赤有黑有青者，寒热气也。其青短者，少气也。

《六元正纪大论》帝曰：夫子言用寒远寒，用热远热，愿闻何谓远？岐伯曰：热无犯热，寒无犯寒，从者和，逆者病，不可不敬畏而远之，所谓时兴六位也。帝曰：余欲不远寒，不远热，奈何？曰：发表不远热，攻里不远寒。帝曰：不发不攻而犯寒犯热何如？曰：寒热内贼，其病益甚。帝曰：愿闻无病者何如？曰：无者生之，有者甚之。帝曰：生者何如？曰：不远热则热至，不远寒则寒至，寒至则坚否腹满，痛急下痢之病生矣。热至则身热，吐下霍乱，痈疽疮疡，瞀郁，注下，，肿胀，呕，鼽衄，头痛，骨节变，肉痛，血溢，血泄，淋秘之病生矣。帝曰：治之奈何？曰：时必顺之，犯者，治以胜也。

《师传篇》：岐伯曰：夫治民与自治，未有逆而能治之者也。夫惟顺而已矣。百姓民众皆欲顺其志也。帝曰：顺之奈何？曰：入国问俗，入家问讳，上堂问礼，临病患问所便。

帝曰：便病患奈何？曰：中热消瘅则便寒，寒中之属则便热。胃中热则消谷，令人悬心善饥。脐以上皮热，肠中热，则出黄如糜。脐以下皮寒，胃中寒，则腹胀；肠中寒，则肠鸣飧泄。胃中寒，肠中热，则胀而且泄。胃中热，肠中寒，则疾饥，小腹痛胀。

《至真要大论》曰：寒者热之，热者寒之，微者逆之，甚者从之。帝曰：何谓逆从？岐伯曰：逆者正治，从者反治，从少从多，观其事也。帝曰：有病热者，寒之而热；有病寒者，热之而寒，二者皆在，新病复起，奈何治？曰：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，热之而寒者取之阳。所谓求其属也。

《八正神明论》曰：天温日明，则人血淖溢而卫气浮，故血易泻，气易行。天寒日阴，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。是以天寒无刺，天温无凝，月生无泻，月满无补，月郭空无治，是谓得时而调之。

《骨空论》曰：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，以年为壮数。次灸撅骨，以年为壮数。视背俞陷者灸之。举臂肩上陷者灸之。两季胁之间灸之。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。足小指次指间灸之。下陷脉灸之。外踝后灸之。缺盆骨上切之坚痛如筋者，灸之。膺中陷骨间灸之。掌束骨下灸之。脐下关元三寸灸之。毛际动脉灸之。膝下三寸分间灸之。足阳明跗上动脉灸之。颠上一灸之。犬所啮之处灸之三壮。凡当灸二十九处。伤食灸之。不已者，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，数刺其俞而药之。

　寒热

论证

病有寒热者，由阴阳之有偏胜也。凡阳胜则热，以阴之衰也。阴胜则寒，以阳之衰也。

故曰：发热恶寒者，发于阳也；无热恶寒者，发于阴也。此寒热之病有不同，而阴阳之不可不察也。又若外来之寒热，由风寒之外感。内生之寒热，由脏气之内伤，此寒热之因有不同，而表里之不可不察也。虽曰阳证多热，阴证多寒，然极热者反有寒证，极寒者亦有热证，此又真假之不可不察也。虽曰外入之邪多有余，内出之邪多不足，然阳盛生外热，阳虚生外寒，阴盛生内寒，阴虚生内热，此又虚实之不可不察也。诸如此者，有证可据，有脉可诊，有因可问。且经文尽发其深秘，已列前条，余有寒热篇，亦悉其证候，具在首卷。及伤寒门，亦有寒热辨。但因此以详求其理，则可尽悉其要，而辨治自无难也。

一、寒热真假篇，义详一卷及火证门论虚火条中。

一、治法有逆从论，在一卷论治篇中。

　寒热

论诸寒证治（共五条）

凡寒病之由于外者，或由风寒以伤形，或由生冷以伤脏；其由于内者，或由劳欲以败阳，或由禀赋之气弱。若寒自外入者，必由浅及深，多致呕恶胀满，或为疼痛泄泻；寒由内生者，必由脏及表，所以战栗憎寒，或为厥逆拘挛。总之，热者多实，寒者多虚。故凡治寒证者，当兼察其虚而仍察其脏，此不易之法也。

一、凡阴毒寒邪直中三阴者，此即伤寒类所谓直中阴经之阴证也。其于仓卒受寒，以致身冷战栗，或四体拘挛，或心肠疼痛，或口噤失音，昏迷厥逆，或吐泻蜷卧，脉来微细，或沉紧无神者，皆其证也。切不可妄用风药，再散其气，但速宜温中，则寒邪自散。轻则理中汤、温胃饮，甚则四逆汤、大温中饮，或附子理阴煎之类主之。其有势在危急，唇青囊缩，无脉者，宜用华陀救阳脱方急治之。或仍灸气海、关元二、三十壮，但得手足渐温，脉微出者，乃可生也。一方以胡椒研碎，用滚酒泡服，外用葱盐熨法。一方用黑豆二合炒热，以酒烹入，滚数沸，去豆取酒，服二碗即愈。

一、寒中太阴，则中脘疼痛，宜理中汤、温胃饮。寒中少阴，则脐腹疼痛，宜归气饮，或五积散加吴茱萸。寒中厥阴，则少腹疼痛，宜四逆汤、归气饮、暖肝煎。其有寒中三阴而寒滞不散，因致胀满痛甚者，宜暂用排气饮，或韩氏温中汤，先散其滞，然后调补之。或用五味沉附汤，或暖肝煎，俱可择用。

一、生冷内伤，以致脏腑多寒，或为疼痛，或为呕吐，或为泄泻等证，治法随见各门。

又或素禀阳脏，每多恃强，好食生冷茶水，而变阳为阴者，治亦同前。

一、禀赋素弱，多有阳衰阴胜者，此先天之阳气不足也。或斫丧太过，以致命门火衰者，此后天之阳气失守也。其证则未冷先寒，或手足清厥，或身为寒栗，或脾胃不健，或肚腹不实，或小水频数，或阳道不壮，或每多恐畏，或眼耳少神，是皆阳虚生寒也，治宜温补元气。其微者，宜五君子煎、理阴煎、六气煎、温胃饮、寿脾煎之类，择而用之。其甚者，宜大补元煎、右归饮、右归丸、四味回阳饮、六味回阳饮、海藏八味地黄丸之类主之。其有脾肾虚寒，每多腹痛飧泄。肾泄者，宜九气丹、一气丹，并于泄泻门求法治之。

　寒热

论诸热证治（共四条）

凡热病之作，亦自有内外之辨。如感风寒而传化为热，或因时气而火盛为热，此皆外来之热，即伤寒、瘟疫、时毒、咳疟之属也。至若内生之热，则有因饮食而致者，有因劳倦而致者，有因酒色而致者，有因七情而致者，有因药饵而致者，有因过暖而致者，有因阴虚而致者，有偶感而致者，有累积而致者。虽其所因不同，而病候无过表里。故在外者，但当察经络之深浅；在内者，但当察脏腑之阴阳。凡此诸证，在各门具有方论者，兹不再赘。

且热即火也。故治热之法，即当于火证门通融用之。其有未尽之义，仍列于后。

一、治热之法，凡微热之气，宜凉以和之。大热之气，宜寒以制之。郁热在经络者，宜疏之、发之。结热在脏腑者，宜通之、利之。阴虚之热者，宜壮水以平之。无根之热者，宜益火以培之。此其中有宜降者，所谓高者抑之也。有宜散者，所谓下者举之也。有相类者，所谓逆者正治也。有相反者，所谓从者反治也。治热之法，不过如此，而鲜有得其善者，岂亦由学力之未至乎。

一、五脏之热证有可据者。如肺气上通于鼻，而下主于皮毛。心气上通于舌，而下主于血脉。脾气上通于口，而下主于四肢。胃气上通于头面牙龈，而下主于肌肉。肝气上通于目，而下主于筋节。肾气上通于喉、耳，而下主于二阴。而六腑之气，亦可因表里以察之，此皆病在形体也。凡有诸中者必形诸外，故必有热证可据，方可以热论治，医中关系，惟此为最。

一、治五脏之热，当察微甚。如心经之微热者，宜二阴煎、安神丸、天王补心丹、导赤散之类，皆可随证酌用；其热甚者，如泻心汤、黄连解毒汤、八正散、《直指》黄芩汤，及犀角地黄汤三方，皆其类也。肺经微热者，宜加减一阴煎、《正传》麦门冬汤、泻白散之类主之；其热甚者，宜黄芩清肺饮、黄芩知母汤之类主之。肝经微热者，宜化肝煎、保阴煎；热甚者，宜加味龙胆泻肝汤、芍药清肝散、七正散。脾胃微热者，清化饮、黄芩芍药汤。阳明热甚者，白虎汤、太清饮、泻黄散、玉泉散。肾经微热者，一阴煎、滋阴八味丸。热甚者，正气汤、丹溪大补阴丸。肾虚兼胃火者，玉女煎。膀胱微热者，五淋散；热甚者，大厘清饮、化阴煎。三焦微热者，徙薪饮；热甚者，抽薪饮、大连翘饮、凉膈散、三补丸、大金花丸之类，择宜用之。凡清火退热方论甚多，此亦言其约耳。欲尽其义，当详考寒阵二类。

　寒热

论寒热往来证治（共三条）

凡寒热往来之病，其证有二：盖一以外邪不解而然；一以阳盛阴虚而然。此其一为表证，一为里证。所当辨治，不可紊也。

一、寒邪郁伏经络而为寒为热，此似疟非疟之类也。治法虽宜表散，然邪气得以久留者，必其元气之虚而正不胜邪也。故凡治此者，皆当以兼补血气为主。若血分微虚，形气本不甚弱，而邪有不解者，三柴胡饮。若火盛血燥而寒热不已者，一柴胡饮。若因劳倦，或气体本弱，或肝脾不足，而邪有不净者，四柴胡饮，或五柴胡饮，或补中益气汤。若阳邪陷入阴分，微兼内热，而邪有不解者，补阴益气煎。若脾胃阳气不健，中气不暖，而邪有不解者，温胃饮。若病久元气大虚，而寒热不退者，但当单培元气，不必兼散，宜五福饮、归脾汤，或大补元煎、理阴煎之类。察其阴阳，择而用之。若果阳虚，非用温补不可。

一、阴虚阳盛，或阴阳俱虚，而为寒热往来者。此以真阴不足，总属虚损之病也。然其阴阳微甚，亦所当辨。如昼则热而夜则静者，此阳邪王于阴分，阳有余也。昼则静而夜则热者，此阳邪陷入阴中，阴不足也。其有昼夜俱热，或兼烦躁多汗，而本非外感者。此证虽曰重阳，而实则阴虚之极也。又有下见溏泄，或上见呕恶，而潮热夜热者，此元气无根，阳虚之病也。大都阳实者，宜泻其阳，泻阳者。宜用苦寒。阴虚者，宜补其阴。补阴者，宜用甘凉。惟阳虚一证，则身虽有热，大忌寒凉，此则人多不识也。然阴虚则病热，而阴气未竭者，治之犹易；阳虚则病寒，而阳气未竭者，治之亦易。若孤阳无阴，而寒之不可，孤阴无阳，而热之又不可，斯所谓两死之证也，无能为力矣。若阴虚阳盛而寒热往来，或夜热不止者，加减一阴煎。若心经蕴热，火在阳分，而烦热往来者，二阴煎。若盗汗不止而夜热者，当归六黄汤。若阴虚血热，崩淋不止而夜热者，保阴煎。若肝火不清，时多郁怒而为烦热者，徙薪饮。若妇人多郁多怒，而寒热不止者，加味逍遥散。若三阴亏损，血虚火盛而烦热不止者，地黄膏、三才封髓丹。若男、妇、小儿，凡脾胃受伤，阳虚火浮，而为潮热夜热者，必用理阴煎，或温胃饮，或大补元煎之类，方可保全。此证最多，此治最妙，勿以此为奇谈也。

　寒热

述古

华元化曰：人之寒热往来者，其病何也？此乃阴阳相胜也。阳不足则先寒后热，阴不足则先热后寒。又上盛则发热，下盛则发寒。皮寒而躁者阳不足，皮热而躁者阴不足，皮寒而寒者，阴盛也，皮热而热者，阳盛也。热发于下，则阴中之阳邪也，热发于上，则阳中之阳邪也。寒起于上，则阳中之阴邪也。寒起于下，则阴中之阴邪也。颊赤多言而寒者，阳中之阴邪也；面青多言而热者，阴中之阳邪也；面青多言而寒者，阴中之阴邪也。若不言者，不可治也。阴中之阴中者，一生九死；阳中之阳中者，九生一死。阴病难治，阳病易医。诊其脉候，滑实在上，则阳中之阳也；滑实在下，则阴中之阳也。微弱在上，则阳中之阴也；微弱在下，则阴中之阴也。滑实在中则中热，微弱在中则中寒。寒用热取，热以寒攻。逆顺之法，从乎天地，本乎阴阳也。从之者生，逆之者死。《金匮大要论》曰：夜发寒者从，夜发热者逆。昼发热者从，昼发寒者逆。逆从之道，亦在乎审明。

　寒热

寒热论列方

四逆汤（热十四）理中汤（热一）四味回阳饮（新热一）温胃饮（新热五）暖肝煎（新热十五）六味回阳饮（新热二）寿脾煎（新热十六）化肝煎（新寒十）补中益气汤（补三十）六气煎（新因二一）归气饮（新热十四）补阴益气煎（新补十六）理阴煎（新热三）五福饮（新补六）韩氏温中汤（热八九）归脾汤（补三二）五积散（散三九）五味沉附汤（热百十六）右归饮（新补三）右归丸（新补五）海藏八味丸（补一二一）一气丹（新热二二）

九气丹（新热二三）滋阴八味丸（新寒十七）一阴煎（新补八）二阴煎（新补十）加减一阴煎（新补九）玉女煎（新寒十二）化阴煎（新寒七）当归六黄汤（寒六五）白虎汤（寒二）

泻白散（寒四二）加味逍遥散（补九三）清化饮（新因十三）泻黄散（寒五七）天王补心丹（补百八）玉泉散（新寒十五）太清饮（新寒十三）三才封髓丹（寒一六六）保阴煎（新寒一）泻心汤（寒二七）华佗阳脱方（热四六）抽薪饮（新寒三）徙薪饮（新寒四）黄连解毒汤（寒一）七正散（寒百十六）八正散（寒百十五）黄芩芍药汤（寒百九）五淋散（寒百十七）导赤散（寒一二二）芍药清肝散（寒六一）正气汤（寒六六）凉膈散（攻十九）

黄芩知母汤（寒五一）三补丸（寒一六二）安神丸（寒一四二）黄芩清肺饮（寒三八）排气饮（新和六）地黄膏（寒九一）《直指》黄芩汤（寒百七）大温中饮（新散八）大补元煎（新补一）丹溪大补阴丸（寒一五七）五君子煎（新热六）大厘清饮（新寒五）《正传》麦门冬汤（寒四四）大连翘饮（寒七八）大金花丸（攻五五）犀角地黄汤（寒八十、八一、八二）一柴胡饮（新散一）三柴胡饮（新散三）四柴胡饮（新散四）五柴胡饮（新散五）加味龙胆泻肝汤（寒六四）

　寒热

论外备用方

人参养营汤（补二一）加味归脾汤（补三三）调中益气汤（补三一虚邪）术附汤（补四一中寒）参附汤（补三七厥冷）《金匮》大建中汤（补二三中寒）逍遥散（补九二血虚发热）圣愈汤（补九十虚热）八味大建中汤（补二五阴寒）人参固本丸（补百六阴虚热）益阴肾气丸（补一二五）七味白术散（补五五虚热渴）柴苓汤（和一九二寒热泻）藿香正气散（和二十风寒）龙脑鸡苏丸（和三七二阴虚烦热）四逆散（散二八热厥）小柴胡汤（散十九）加减小柴胡汤（散二二寒热腹痛）九味羌活汤（散四四外邪寒热）退热汤（寒九三急劳大热）秦艽扶羸汤（寒九二虚劳）黄鳖甲煎（寒九十虚劳）地骨皮散（寒七四热渴）《局方》大已寒丸（热百七十中寒）十补丸（热一七三肾虚寒）已寒丸（热一七二阻阳于下）《元戎》大己寒丸（热一七一冷秘）四逆汤（热十四寒厥）附子汤（热二二背恶寒）附子理中汤（热二寒厥）温胃汤（热十二温中）三建汤（热四二阴寒厥逆）扶阳助胃汤（热百十五中寒）《保命》柴胡四物汤（补十二虚劳）

　暑证

经义

《热论》曰：凡病伤寒而成温者，先夏至日者为病温，后夏至日者为病暑。暑当与汗皆出，勿止。

《生气通天论》曰：因于暑，汗，烦则喘满，静则多言，体若燔炭，汗出而散。

《刺志论》曰：气盛身寒，得之伤寒。气虚身热，得之伤暑。

《金匮真言论》曰：夏暑汗不出者，秋成风疟。

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：夏伤于暑，秋必咳疟。

　暑证

论证（共七条）

暑本夏月之热病，然有中暑而病者，有因暑而致病者，此其病有不同，而总由于暑。故其为病，则有阴阳二证：曰阴暑，曰阳暑，治犹冰炭，不可不辨也。阴暑者，因暑而受寒者也。凡人之畏暑贪凉，不避寒气，则或于深堂大厦，或于风地树阴，或以乍热乍寒之时，不谨衣被。以致寒邪袭于肌表，而病为发热头痛，无汗恶寒，身形拘急，肢体酸痛等证。

此以暑月受寒，故名阴暑，即伤寒也。惟宜温散为主，当以伤寒法治之也。又有不慎口腹，过食生冷，以致寒凉伤脏，而为呕吐、泻痢、腹痛等证，此亦因暑受寒，但以寒邪在内，治宜温中为主，是亦阴暑之属也。阳暑者，乃因暑而受热者也，在仲景即谓之中。凡以盛暑烈日之时，或于长途，或于田野，不辞劳苦，以致热毒伤阴，而病为头痛烦躁，肌体大热，大渴大汗，脉浮气喘，或无气以动等证。此以暑月受热，故名阳暑。治宜察气之虚实，火之微甚，或补或清，以固其气。此与阴暑之治，大有不同，若或因暑之名，而不分表里，不察阴阳，则误人不浅矣。

一、阴暑证，或在于表，或在于里。惟富贵安逸之人多有之。总由恣情任性，不慎风寒所致也。阳暑证，惟辛苦劳役之人多有之。由乎触冒暑热，有势所不容已也。然暑热逼人者，畏而可避，可避则犯之者少；阴寒袭入者，快而莫知，莫知则犯之者多。故凡有病暑者，阳暑不多见，而阴暑居其八九。今之人治暑者，但见发热头痛等证，则必曰此中暑也。而所用无非寒凉，其不达也亦甚矣。

一、伤寒之病，虽同为寒邪，而名有不同也。伤暑之名，虽可同为暑邪，而病有不同也。伤寒之名有不同者，在冬之寒，即谓之正伤寒；在春之温，即谓之温病；在夏之暑，即谓之暑病。是温病、暑病。亦皆伤寒之别名耳。经曰：冬伤于寒，春必温病。又曰：凡病伤寒而成温者，先夏至日者为病温，后夏至日者为病暑，即此谓也。伤暑之病有不同者，其因暑而感寒者，寒则伤形，即伤寒也；因暑而受热者，热则伤气，即伤暑也。是内伤外感，俱有暑病之不同耳。经曰：气盛身寒，得之伤寒；气虚身热，得之伤暑，即此谓也。盖气盛身寒者，谓身受寒邪而气无恙也，故曰伤寒。气虚身热者，谓身冒暑热，而热伤气也，故曰伤暑。此义人多不解，而谓伤寒者必身寒，则于理不通，而大昧经旨矣。

一、夏月盛暑之时，必令身有微汗，此养身之道，最得时宜者也。若必使快然无汗，则未免阴胜于阳，多致疾矣。观之经曰：暑当与汗皆出，勿止。是言暑汗之勿宜止也。又曰：夏暑汗不出者，秋成风疟，是言暑汗不出之为病也。此夏月之汗宜否，盖可知矣。

一、夏月伏阴续论，在前第二卷《传忠录》中。

一、暑有八证：脉虚，自汗，身热，背寒，面垢，烦渴，手足微冷，体重是也。凡治此者，宜调理元气为主，清利次之。

一、中暑死者，不可使得冷，得冷便死。只宜以温暖之物，护其脐中，徐徐治之。

　暑证

论治（共五条）

一、阴暑证，凡暑月外感风寒，以致阴邪抑遏阳气，而病为发热头痛，肢体拘急酸疼，无汗恶寒，脉紧等症，此即伤寒之属。治以解散为主，宜正柴胡饮、小柴胡汤，或一、二、三、四柴胡饮之类，酌其寒热虚实，随宜用之。若脉见微细，气体虚弱，不可发汗者，但宜补中气，使元气渐充，则寒邪自散，不必攻邪也。或用补中益气汤主之。若邪感于外，而火盛于内，或阳明热甚者，宜柴胡白虎煎之类主之。若寒邪在表未解，而六脉微细，背冷恶寒，或呕恶泄泻，内无热证者，此正伏阴在内，而邪不易解，虽在暑月，亦速宜温中，如理阴煎、理中汤、大温中饮、麻桂饮之类，皆宜速用，不可疑也。亦不可迟也。若邪盛于外而中不甚虚者，或以五积散。以上诸证有不能尽者，俱宜以伤寒门诸法，察而治之。

一、阴暑证，凡内伤生冷，致损胃气，而病为腹痛、泄泻、呕吐者，治宜以温中散寒为主。若初受寒邪，停积未散，而脾气未虚者，先宜以抑扶煎、五德丸之类主之。若胃气微虚者，宜佐关煎、五德丸主之。若胃气再虚者，宜温胃饮、理中汤主之。若吐泻已甚，脾肾兼伤，而痛连小腹二阴，或成痢者，宜胃关煎、理阴煎，或九气丹之类主之。若表中寒邪，内伤主冷，表里俱病者，宜兼治之，以和胃饮加柴胡，或温胃饮加柴胡，或新方诸柴胡饮，察虚实而用之。古方用大顺散为温中之总治，亦何足以尽之也。

一、阳暑以酷热伤人，本为热证，然阳中又有阴阳，此不可不辨。凡暑热中人者，其气必虚，以火能克金而热伤气也。然热者不可不清，虚者不可不补，但阳中之阳者宜兼乎清，如身热，头痛，烦躁，大渴，大汗，脉洪滑，喜冷水，大便干结，小水赤痛之类，皆阳证也。若气不甚虚，而但有火证者，宜白虎汤，或益元散主之。或火盛之甚者，惟玉泉散更妙。若汗出脉虚浮，烦渴有火而少气者，宜白虎加人参汤，或仲景竹叶石膏汤、《宣明》桂苓甘露饮之类主之。若眩晕少气，虽烦渴而火不甚者，宜生脉散主之。以上诸法，用治阳中之阳，皆古法之善者。若虽壮热口渴，而脉虚无力，或重按全无，及神困气促者，此脾胃气虚，元阳不足，假火之证，若误用白虎等剂，其危立至。

一、凡中暑热者，人皆知为阳证，而不知阳中有阴也。盖外中热邪，而内亦热者，此表里俱热，方是阳证，治宜清补如前。若内本无热，而因热伤气，但气虚于中者，便有伏阴之象，故凡治暑热之证，最当辨其阴阳虚实。若脉虚无力，或为恶寒背寒，或为呕恶，或为腹痛泄泻，或四肢鼻尖微冷，或不喜凉茶凉水，或息短气促，无力以动之类，皆阳中之阴证也。凡见此类，但当专顾元气，惟宜独参汤，徐徐与之为最妙。若兼微呕恶寒者，宜加煨姜与人参等分主之。再其甚者，则养中煎、理中汤、五君子煎，或五福饮、理阴煎之类，皆当随宜用之。若虚寒之甚，则舍时从证，桂附皆所必用，切不可因暑热之名，而执用寒凉解暑等剂再伐阳气，则变有不可测也。若夏月于盛暑中，过于劳倦，因而中暑者，其劳倦既已伤脾，暑热又以伤气，此本内伤大虚之候，当专以调补为先，然后察其有火无火，或有邪无邪，而兼治如前可也。

一、夏月因暑致病，而医有不知伏阴，误投寒剂，以致吐泻腹痛，或外热内寒，烦躁多渴，状若伤寒。但察其脉微神困，便是阴盛格阳之证，速宜温药以救其内。

一、夏月既伤暑热，复伤生冷，外热内寒者，当专以内寒为主。有滞者，清其滞；无滞者，益其气。但温中理脾，脾气既复，而暑无不退也。

　暑证

论香薷饮

香薷饮乃夏月通用之药饵，常见富贵之家多有备此。令老少时常服之，用以防暑。而不知人之宜此者少，不宜此者多也。若误用之，必反致疾，何也？盖香薷一物，气香窜而性沉寒。惟其气窜，所以能通达上下，而去菀蒸之湿热。惟其性寒，所以能解渴除烦，而清搏结之火邪。然必果属阳脏，果有火邪，果脾胃气强，肥甘过度，而宜寒畏热者，乃足以当之，且赖其清凉，未必无益。若气本不充，则服之最能损气。火本非实，而服之乃以败阳。凡素禀阴柔，及年质将半，饮食不健，躯体素弱之辈，不知利害而效尤妄用者，未有不反助伏阴，损伤胃气，而致为吐泻腹痛，及阴寒危败等证。若加黄连，其寒尤甚，浓朴破气，均非所宜。用者不可不审。

　暑证

述古（共六条）

仲景曰：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。冬时严寒，中而即病者，名曰伤寒。不即病者，寒毒藏于肌肤，至春变为温病，至夏变为暑病。暑病者，热极重于温也。是以辛苦之人，春夏多温热病，皆由冬时触寒所致，非时行之气也。凡时行者，春时应暖而复大寒，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，秋时应凉而反大热，冬时应寒而反大温。此非其时而有其气，是以一岁之中，长幼之病多相似者，此则时行之气也。

曰：太阳中热者，是也。其人汗出恶寒，身热而渴，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太阳中者，身热疼痛而脉微弱，此亦夏月伤冷水，水行皮中所致也，一物瓜蒂汤吐之。太阳中者，发热恶寒，身重而疼痛，其脉弦细芤迟，小便已，洒洒然毛丛，手足逆冷，小有劳，身即热，口开，前板齿燥。若发汗则恶寒甚，加温针则发热甚，数下之则淋甚。

洁古曰：静而得之为中暑，动而得之为中热。中暑者阴证，中热者阳证。

陈无择曰：暑热喜归心，心中之，使人噎闷，昏不知人。入肝则眩晕顽痹。入脾则昏睡不觉，入肺则喘满痿，入肾则消渴。凡中死者，治之切不可用冷，惟宜温养。

道途中无汤，即以热土熨脐中，仍使更溺其土，取以罨于脐上，概可见矣。凡觉中暑，急嚼生姜一大块，水送下。如已迷闷，嚼大蒜一大瓣，水送下，如不能嚼，水研灌之，立醒。

戴氏曰：夏月卒倒，不省人事，名曰暑风。

王节斋曰：治暑之法，清心利小便最好。暑伤气，宜补真气为要。又有恶寒，或四肢逆冷，甚者迷闷不省，而为霍乱吐痢，痰滞呕逆，腹痛泻痢，此则非暑伤人，乃因暑而自致之病也。以其因暑而得，故亦谓之暑病，治法不同。若吐泻，脉沉微甚者，不可用凉药，可用附子大顺散，或附子理中汤加芍药。若夏月多食冷物，及过饮茶水，致伤脾胃，则吐泻霍乱。故治暑药多宜温脾消食。治湿利小便，医者要识此意。

薛立斋曰：按东垣先生云：暑热之时，无病之人，或避暑热，纳凉于深堂大厦得之者，名曰中暑。其病必头痛恶寒，身形拘急，肢节疼痛，烦热无汗，为房室阴寒之气所遏，使周身阳气不得伸越，以大顺散热药主之。若行人或农夫，于日中劳役得之者，名曰中热，其病必苦头痛，躁热恶热，肌热大渴，汗泄懒动，为天热外伤肺气，以苍术白虎汤凉剂主之。

若人元气不足，用前药不应，宜补中益气汤主之。大抵夏月阳气浮于外，阴气伏于内。若人饮食劳倦，内伤中气，或酷暑劳役，外伤阳气者多患之，法当调补元气为主，而佐以解暑。

若中暑，乃阴寒之证，法当补阳气为主，少佐以解暑。故先哲多用姜、桂、附子之类，此推《内经》舍时从证之良法也。今患暑证殁，而手足指甲或肢体青黯，此皆不究其因，不温补其内，而泛用香薷饮之类所误也。又曰：前证当分别中暑、中，脉虚、脉沉，无汗、有汗，发热、不热，作渴、不渴，或泻、不泻，饮寒、饮热。辨其阴阳虚实，不可泛投寒凉之剂。盖谓夏月伏阴在内，古人用附子大顺散之类，温补阳气，厥有旨哉。何今人之老弱，至夏月患食少体倦，发热作渴，或吐泻腹痛头痛诸证，反服香薷饮，复伤元气，无不招引暑证，以致不起。至若清暑益气汤内用泽泻、苍术、黄柏之类，必审其果有湿热壅滞，方可用之。否则反致亏损其阴，用当审察。

　暑证

暑证论列方

理中汤（热一）理阴煎（新热三）柴胡白虎煎（新散十二）益元散（寒百十二）玉泉散（新寒十五）竹叶石膏汤（寒五）养中煎（新热四）温胃饮（新热五）四柴胡饮（新散四）

胃关煎（新热九）佐关煎（新热十）大温中饮（新散八）五德丸（新热十八）九气丹（新热二三）五君子煎（新热六）麻桂饮（新散七）香薷饮（和一六九）补中益气汤（补三十）

生脉散（补五六）小柴胡汤（散十九）清暑益气汤（和一六八）白虎汤（寒二）五福饮（新补六）正柴胡饮（新散六）苍术白虎汤（寒二）和胃饮（新和五）一柴胡饮（新散一）白虎加人参汤（寒三）抑扶煎（新热十一）二柴胡饮（新散二）附子大顺散（热七八）五积散（散三九）三柴胡饮（新散三）一物瓜蒂汤（攻百五）《宣明》桂苓甘露饮（寒八）

　暑证

论外备用方

五物香薷饮（和百七十）十味香薷饮（和一七一）黄连香薷饮（和一七二中热）缩脾饮（和一七三暑毒吐泻）四物地榆散（寒九六昏迷）子和桂苓甘露饮（寒九虚热渴）

　火证

经义

《天元纪大论》曰：君火以明，相火以位。神在天为风，在地为木。在天为热，在地为火。在天为湿，在地为土。在天为燥，在地为金。在天为寒，在地为水。故在天为气，在地为形，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。天地者，万物之上下也。左右者，阴阳之道路也。水火者，阴阳之征兆也。金木者，生成之终始也。寒、暑、燥、湿、风、火，天之阴阳也。三阴三阳上奉之。木火土金水火，地之阴阳也，生长化收藏下应之。天以阳生阴长，地以阳杀阴藏。

甲己之岁，土运统之。乙庚之岁，金运统之。丙辛之岁，水运统之。丁壬之岁，木运统之。

戊癸之岁，火运统之。厥阴之上，风气主之。少阴之上，热气主之。太阴之上，湿气主之。

少阳之上，相火主之。阳明之上，燥气主之。太阳之上，寒气主之。所谓本也，是谓六元。

《五营运大论》曰：燥胜则地干，暑胜则地热，风胜则地动，湿胜则地泥，寒胜则地裂，火胜则地固矣。

《六微旨大论》曰：显明之右，君火之位也；君火之右，退行一步，相火治之；复行一步，土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金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水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木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君火治之。相火之下，水气承之，君火之下，阴精承之。君位臣则顺，臣位君则逆，所谓二火也。

《至真要大论》曰：少阴司天为热化，在泉为苦化，不司气化，居气为灼化。少阳司天为火化，在泉为苦化，司气为丹化，间气为明化。

《藏气法时论》曰：五行者，金木水火土也。更贵更贱，以知死生，以决成败，而定五脏之气，间甚之时，死生之期也。

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：水为阴，火为阳。壮火之气衰，少火之气壮。壮火食气，气食少火。壮火散气，少火生气。

《逆调论》曰：一水不能胜二火，故不能冻栗。病名曰骨痹，是人当挛节也。（详列寒热门）

《解精微论》雷公请问：哭泣之水所从生，涕所从出也？帝曰：水之精为志，火之精为神，水火相感，神志俱悲，是以目之水生也。帝曰：厥则目无所见。夫人厥则阳气并于上，阴气并于下。阳并于上，则火独光也；阴并于下，则足寒，足寒则胀也。夫一水不胜五火，故目盲，是以冲风，泣下而不止。夫风之中目也，阳气内守于精，是火气燔目。故见风则泣下也。有以比之，夫火疾风生乃能雨，此之类也。

《示从容论》曰：二火不胜三水，是以脉乱而无常也。

《宝命全角论》曰：木得金而伐，火得水而灭，土得木而达，金得火而缺，水得土而绝，万物尽然，不可胜竭。

《至真要大论》帝曰：愿闻病机何如？岐伯曰：诸风掉眩，皆属于肝。诸寒收引，皆属于肾。诸气郁，皆属于肺。诸湿肿满，皆属于脾。诸热瞀螈，皆属于火。诸痛痒疮，皆属于心。诸厥固泄，皆属于下。诸痿喘呕，皆属于上。诸禁鼓栗，如丧神守，皆属于火。诸痉项强，皆属于湿。诸逆冲上，皆属于火。诸胀腹大，皆属于热。诸躁狂越，皆属于火。诸暴强直，皆属于风。诸病有声，鼓之如鼓，皆属于热。诸病肿，疼酸惊骇，皆属于火。诸转反戾，水液混浊，皆属于热。诸病水液，澄澈清冷，皆属于寒。诸呕吐酸，暴注下迫，皆属于热。故《大要》曰：谨守病机，各司其属，有者求之，无者求之，盛者责之，虚者责之，盛者泻之，虚则补之。必先五胜，疏其血气，令其调达，而致和平，此之谓也。

　火证

论君火相火之病

经曰：君火以明，相火以位。此就火德辨阴阳，而悉其形气之理也。盖火本阳也，而阳之在上者，为阳中之阳，故曰君火。阳之在下者，为阴中之阳，故曰相火。此天地生成之道也。其在于人，则上为君火，故主于心。下为相火，故出于肾。主于心者，为神明之主，故曰君火以明。出于肾者，为发生之根，故曰相火以位。至其为病，则以明者，其化虚，故君火之气，有晦有明。以位者，其化实，故相火之病，能焚能燎。何也？盖化虚者，无形者也，故其或衰或王，惟见于神明，神惟贵足，衰则可畏也。化实者，有形者也。故其为热为寒，必着于血气，确有证据，方可言火也。此其一清一浊，有当辨者如此。然清浊虽二，而气禀则一。故君火衰则相火亦败，此以无形者亏及有形者也；相火炽则君火亦炎，此以有形者病及无形者也。夫生以神全，病惟形见，故火邪之为病，必根据于有位有形之相火。所谓邪火者，即所谓凡火也，即所谓燎原之火也。惟不得其正，所以为病。故别以邪火名之，而实非可以君相并言也。故在《内经》则又谓之畏火。正以此火有形，故可畏也。夫病以有形之火，须治以有形之物，故形而火盛者，可泻以苦寒之物；形而火衰者，可助以甘温之物。此以形治形，而治火之道，止于是矣。至若无形之火，则生生息息，窈窈冥冥，为先天之化，为后天之神，为死生之母，为玄牝之门。又岂于形迹之间可能摹拟者哉。故有形之火不可纵，无形之火不可残。有能知火之邪正，而握其盈虚伸缩之权者，则神可全，病可却，而生道在我矣，即吾有形，吾又何患。

　火证

论病机火证

观《内经·至真要大论》所列病机。凡言火者五，言热者四，似皆谓之火也。然诸病之见于诸篇者，复有此言热而彼言寒，此言实而彼言虚者，岂果本经之自为矛盾耶？盖诸篇所言，在专悉病情，故必详必尽；在本篇所言，亦不过总言五运六气之大约，原非确指为实火实热也。故于篇末，复以有无虚实四字总结于后，此轩岐之明见万世，正恐后人误以火热二字，悉认为真因，而晓示如此。此其火有虚实，热有真假，从可知矣。余以刘河间《原病式》之谬，故于《类经》惟引《经》释《经》，不敢杜撰一言，冀在解人之惑，以救将来之误耳。前三卷中，别有详辨，并《类经》详注，俱当互阅求正。

　火证

论虚火（共三条）

凡虚火证，即假热证也。余于首卷寒热真假篇，已言之详矣。然犹有未尽者，如虚火之病源有二，虚火之外证有四，何也？盖一曰阴虚者能发热，此以真阴亏损，水不制火也；二曰阳虚者亦能发热，此以元阳败竭，火不归源也。此病源之二也。至若外证之四，则一曰阳戴于上，而见于头面咽喉之间者，此其上虽热而下则寒，所谓无根之火也；二曰阳浮于外，而发于皮肤肌肉之间者，此其外虽热而内则寒，所谓格阳之火也；三曰阳陷于下，而见于便溺二阴之间者，此其下虽热而中则寒，所谓失位之火也；四曰阳亢乘阴，而见于精血髓液之间者，此其金水败而铅汞干，所谓阴虚之火也，此外证之四也。然证虽有四，而本惟二，或在阴虚，或在阳虚，而尽之矣。第阴虚之火唯一，曰金水败者，是也。阳虚之火有三，曰上中下者，是也。凡治此者，若以阴虚火盛，则治当壮水。壮水之法，只宜甘凉，不宜辛热。若以阳虚发热，则治宜益火。益火之法，只宜温热，大忌清凉。第温热之效速，每于一二剂间，便可奏功。甘凉之力缓，非多服不能见效也。然清凉之药，终不宜多，多则必损脾胃。如不得已，则易以甘平，其庶几耳。倘甘平未效，则惟有甘温一法，斯堪实济，尚可望其成功。否则，生气之机，终非清凉所能致也。此义最微，不可不察。

一、气本属阳，阳气不足，则寒从中生。寒从中生，则阳无所存而浮散于外，是即虚火假热之谓也。而假寒之证，其义亦然。是以虚火实火，亦总由中气之有虚实耳。凡气实于内而为寒者，有如严冬阳伏于下，而阴凝于上，故冰雪满地而井泉温暖也。气虚于内而为热者，有如盛夏阴盛于中，而阳浮于外，故炎暑逼人而渊源清冷也。天地间理原如此，故不可见热即云热，见寒即云寒，而务察其寒热之本。

一、火有虚实，故热有假真，而察之之法，总当以中气为之主，而外证无足凭也。故凡假热之证，本中寒也；假寒之证，本内热也。中寒者，原是阴证；内热者，原是阳证。第以惑者不明，故妄以寒证为假热，热证为假寒。而不知内热者当远热，内寒者当远寒。内有可据，本皆真病，又何假之有？

　火证

论五志之火

经曰：天有四时五行，以生长收藏，以生寒暑燥湿风。人有五脏化五气，以生喜怒思忧恐，是即所谓五志也。此五志之化由乎五脏，而五脏之化由乎五行。故在心为喜，心主火也；在肝为怒，肝主木也；在脾为思，脾主土也；在肺为忧，肺主金也；在肾为恐，肾主水也。此五志各有分属，本不可以混言者也。且人有此生，即有此志，使无此志，生亦何为，是生之与志，本不能离，亦不可离。而人于食息之常，孰不以五志为生，亦孰不以五志为用，而未闻以五志之动皆为火也。第或以用志失宜，则未免有伤脏气，故在《内经》则但言五脏之伤，各有所属，五气之伤，各有所病，亦未闻以五志之伤皆云火也。而五火之说，乃始于刘河间，云五志所伤皆热也。丹溪述河间而衍之曰：五志之动，各有火起。刘宗浓又述丹溪而衍之曰：大怒则火起于肝，醉饱则火起于胃，房劳则火起于肾，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，心为君主，自焚则死矣。自三子之说行，则似乎五行悉化而为火，理岂然乎！余尝察五志所伤之人，但见其憔悴日增，未见其俱为热病也。即因志动火者，非曰必无，但伤气者十之九，动火者十之一，又岂五志皆能动火乎！而矧以怒动肝气者，最易伤脾，脾伤者，不可以言火也，醉饱能动胃火，胃强者固自无恙，脾弱而致病者，不可以言火也。

房劳本动肾火，精去而阳亢者，可以火言，精去而气亦去者，不可以言火也。外如五志之伤，则无非伤气败阳之证，尚可谓之火乎。无火治火，则无有不败者矣。三卷中辨丹溪第二条下仍有一论，当互阅之。

　火证

论火证（共三条）

火为热病，是固然矣。然火得其正，即为阳气，此火之不可无，亦不可衰。衰则阳气之虚也。火失其正，是以邪热，此火之不可有，尤不可甚。甚则真阴伤败也。然阳以元气言。

火以病气言，故凡病在元气者，不得以火论。何也？盖人之元气止于充足，焉得有余？既非有余，则何以言火？所谓无形者其化虚，即此是也。惟病在形体者，乃可以察火证，盖其不在气即在血，所谓有形者其化实，即此是也。故凡火之为病，其在外者，必见于皮肉筋骨；其在内者，必见于脏腑九窍。若于形质之间，本无热证可据，而曰此火也。此热也，则总属莫须有之妄谈也。矧如火证悉具，而犹有虚实之殊，真假之异，其可不为详辨乎。若果有火病，则火性急烈，诚可畏也。然实火止随形质，余因谓之凡火，又谓之邪火。火之为病，病之标耳，洗之涤之，又何难哉。惟虚火之病，则本于元气，元气既虚，而再攻其火，非梃即刃矣。是以诸病之杀人，而尤惟火病为最者，正以凡火未必杀人，而以虚作实，则无不杀之矣，不忍见也。

一、凡五脏之火，肺热则鼻干，甚则鼻涕出。肝热则目眵浓。心热则言笑多。脾热则善饥善渴。肾热则小水热痛。凡此之类，宜从清也。诸所不尽，详一卷寒热篇。

一、凡察火证，必须察其虚实。虽其元气本虚，然必虚中挟实者，乃为易治。何以见之？如或大便干结，或善饥多食，或神气精明，或声音强壮，而脉见有力，此皆虚中有实也，俱可随证清解之。若或内外俱热，而反见溏泄，或饮食少进，或声微气短，诸虚皆见，而反不利温补者。此其胃气已败，生意已穷，非吉兆也。

　火证

论治火（共五条）

治实火诸法：凡微热之气，惟凉以和之，宜徙薪饮、四阴煎、二阴煎，或加减一阴煎、黄芩芍药汤、黄芩清肺饮之类，酌宜用之。大热之气，必寒以除之，宜抽薪饮、白虎汤、太清饮、黄连解毒汤、玉泉散、三补丸之类主之。火甚而兼胀满闭结实热者，宜凉膈散、八正散、三黄丸、大金花丸之类主之。凡火盛虚烦干渴，或有热毒难解者，宜用绿豆饮，或悉尼浆，间药朝夕饮之。退火解毒最速，且无所伤，诚妙法也。

一、郁热之火，宜散而解之。如外邪郁伏为热者，宜正柴胡饮、小柴胡饮，或升阳散火汤之类主之。若郁热在经而为痈疽、为疮疹者，宜连翘归尾煎，或芍药蒺藜煎，或当归蒺藜煎之类主之，或于本门求法治之。此皆火郁发之之谓也。

一、虚火之与假热，其气皆虚，本或相类，然阴阳偏胜亦有不同。如阴虚生热者，此水不足以济火也，治当补阴，其火乃息，宜一阴煎、左归饮、左归丸、六味地黄丸之类主之。

此所谓壮水之主也。如寒极生热，而火不归原，即阴盛隔阳，假热证也。治宜温补血气，其热自退。宜理阴煎、右归饮、理中汤、大补元煎、六味回阳饮之类主之。此所谓益火之源也。又曰温能除大热也。凡假热之证，以肾阴大虚，则阳无所附而浮散于外，故反多外热，此内真寒外假热也。若非峻补真阴，何以复其元气，元气不复，则必由散而尽矣。但外热既甚，多见口疮舌裂，喉干咽痛，烦渴喜冷等证，而辛热温补之剂，难以入口，故薛立斋治韩州同之劳热，以加减八味丸料一斤，内肉桂一两，煎五六碗，用水浸冰冷与服，此法最善。余因效之，尝以崔氏八味丸料，或右归饮，用治阴虚假热，伤寒及劳热烦渴等证，服后顿退而虚寒悉见，乃进温补，无不愈者。此真神妙法也。

一、实火宜泻，虚火宜补，固其法也。然虚中有实者，治宜以补为主，而不得不兼乎清，如加减一阴煎、保阴煎、天王补心丹、丹溪补阴丸之类是也。若实中有虚者，治宜以清为主，而酌兼乎补，如清化饮、徙薪饮、大补阴丸之类是也。凡此虚中之实，实中之虚，本无限则，故不得谓热者必无虚，虚者必无热。但微虚者宜从微补，微热者宜从微清。若热倍于虚，而清之不及，渐增无害也。若虚倍于热，而清之太过，则伐及元阳矣。凡治火者，不可不知此义。

一、泻火诸药：黄连、栀子泻心肝大肠之火。山栀仁降火从小便出，其性能屈下行。石膏泻肠胃之火，阳明经有实热者，非此不可。黄芩清脾肺大肠之火。黄柏泻肝肾诸经之火。

知母清肺胃肝肾之火。地骨皮退阴中之火，善除骨蒸夜热。生地、麦冬清肝肺，凉血中之火。天门冬泻肺与大肠之火。桑白皮、川贝母、土贝母解上焦肺胃之火。柴胡、干葛解肝脾诸经之郁火。龙胆草泻肝肾膀胱之火。槐花清肝肾大肠之火，能解诸毒。芍药、石斛清脾胃之火。滑石利小肠膀胱之火。天花粉清痰止渴，解上焦之火。连翘泻诸经之浮火。玄参清上焦之浮火。山豆根解咽喉之火。胆星开心脾胃脘之痰火。青黛、芦荟、胡黄连泻五脏之疳热郁火。苦参泻疳蚀之火。木通下行，泻小肠之火。泽泻、车前子利癃闭之火。人中白清肝脾肾之阴火。童便降阴中血分之浮火。大黄、朴硝泻阳明诸经实热之火。人参、黄、白术、甘草除气虚气脱阳分散失之火。熟地黄、当归、枸杞、山茱萸滋心肾不交阴分无根之火。附子、干姜、肉桂救元阳失位阴盛格阳之火。凡此治火之法，已若尽之，然亦不过言其筌蹄耳，而神而通之，原不可以笔楮尽也。

　火证

述古

启玄子曰：病之微小者，犹人火也，遇草而，遇木而燔，可以湿伏，可以水折，故逆其性气以折之攻之。病之大甚者，犹龙火也，得湿而焰，得水而燔，不知其性，以水湿折之，适足以光焰诣天，物穷方止；识其性者，反常之理，以火逐之，则燔灼自消，焰火扑灭矣。

　火证

火证论列方

白虎汤（寒二）抽薪饮（新寒三）徙薪饮（新寒四）玉泉散（新寒十五）凉膈散（攻十九）清化饮（新因十三）三补丸（寒一六二）三黄丸（攻六八）八正散（寒百十五）绿豆饮（新寒十四）悉尼浆（新寒十六）太清饮（新寒十三）一阴煎（新补八）保阴煎（新寒一）

理中汤（热一）理阴煎（新热三）左归饮（新补二）左归丸（新补四）右归饮（新补三）

大金花丸（攻五五）大补元煎（新补一）小柴胡汤（散十九）正柴胡饮（新散六）大补阴丸（寒一五七）六味地黄丸（补百二十）加减八味丸（外三八）六味回阳饮（新热二）升阳散火汤（散四一）天王补心丹（补百八）丹溪补阴丸（寒百六十）黄连解毒汤（寒一）连翘归尾煎（新因三二）芍药蒺藜煎（新因三五）当归蒺藜煎（新因三四）

　火证

论外备用方

凡寒阵所列古方新方俱可酌用。

神芎丸（攻七二）清凉饮子（因百三）
